“良品鋪子月餅被曝吃出塑料”“蜜雪冰城茶包被曝喝出多條蟲子”“女子投訴曼玲粥鋪豆漿內爬滿蟑螂”……近日,媒體曝光的食品安全問題頻上熱搜,飲食由於關乎着身體健康,因此該類話題只要拋頭露面,就會讓人坐卧難安。與此同時,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風險,9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多地正進一步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以下簡稱“食安險”),提高投保覆蓋面,構築“舌尖上安全”的銅牆鐵壁。
食安險如何實現風險分擔作用?緣何能成為化解社會矛盾和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建設的重要手段?針對定價等難題,下一步,保險公司可以從哪些方面着力突破?
食品安全引擔憂,食安險推廣“進行時”
“以後不敢點外賣了”“以後不會再喝這家的飲品了”“隔着屏幕都覺得噁心”……生活中食品安全的事件讓消費者憂心忡忡。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舌尖上的安全”問題。
消費者如果食用了變質、帶有異物的食品,輕則嘔吐、腹瀉,重則需要接受醫院治療。此外,食品安全涉及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眾多環節,風險因素複雜,食品生產企業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也需要補救。
面臨多重需求,冠以“食品安全”之名的食安險可擔起“重任”。投保食安險,不僅保護食品企業自身,更是讓消費者吃下一顆定心丸。9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體系,赤壁市、佛山市等多地大力推進食安險,築牢風險防火牆。2021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管理辦法(試行)》實行,要求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目錄內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根據防範食品安全風險的需要,主動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政府出於就業、税收等因素的考慮,既希望受害者得到充分的賠償,也希望侵權者可以持續經營,因此一些地方大力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北京聯合大學管理學院金融系教師楊澤雲對此表示。
食安險如何為“舌尖安全”添防線?什麼情況不予賠付?
食安險由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保險公司投保。在保險期間或保險單載明的追溯期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在生產經營場所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業務過程中,非因其故意違法行為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第三者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由受害人或其他賠償權利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依法應由企業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約定負責賠償。
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在美團、餓了麼等外賣平台,一些商家選擇為用户提供免費的食安險,比如美團平台的“放心吃”食安險,保障範圍包括食品腐爛變質、食品未熟等。8月,美團食品安全相關負責人在第十三屆中國食品安全論壇上表示,據統計,“放心吃”自上線以來已累計覆蓋商户300多萬,累計保障訂單近200億單。
有了食安險,不僅讓消費者用餐“底氣”更足,企業也可以靠該保險有效轉移風險。“投保1000元,賠付4.3萬元!浙江省首例‘無憂’食安險賠付完成。”據瞭解,7月28日,玉環雙敏水產品經營部採購的一批進口冷鏈食品在物防閉環管控中被檢測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國壽財險“食惠無憂”食安險賠付了玉環雙敏水產品經營部王某4.3萬元。
不過,投保食安險並非可以“高枕無憂”,諸如被保險人“無證經營”、超出證照上的經營範圍、存在違法事項、使用明令禁用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劑、超過規定的保質期限等情況,食安險並不會“買單”。
“食安險有利於消費者權利的保障,有利於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也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在楊澤雲看來,因為其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性質,食安險及責任保險制度促進了民事責任承擔的社會化,保障了受害人最大可能地獲得損害賠償。
市場拓展需聚焦創新、重宣傳
從食安險近年來的發展來看,部分企業投保意願不足,食安險的市場還有待進一步開發。
食安險自身也存在侷限,食安險主要是保障因食品問題給消費者帶來的傷害,維護消費者利益,而不是最直接地給食品企業帶來收益。楊澤雲對此表示,食安險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由於其最終目的是維護消費者利益,致使企業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動力不足。
對於當前食安險從產品設計到推廣面臨的主要難題,楊澤雲還表示,保險公司缺乏食品安全侵權賠償責任歷史數據,難以準確定價。小事件,賠償較小尚可。一旦發生羣體性事件,尤其是經過輿論發酵,保險公司賠償面臨較大經營風險。雖然保險公司可以通過限制責任限額的方式來管理風險,但對投保人來説,則面臨着投保後也難以有效轉移風險的難題,轉而乾脆不投保。
不僅定價方面有難題待解,食安險索賠制度不完善也正在消磨消費者對食安險的“期待值”。不少消費者吐槽,由於舉證難,在遭受了食品安全損害後無法提出索賠,而等到證據確鑿後,可能已經過了上溯期。
此外,也有業內人士指出,食安險的險種設計並不豐富。
那麼,食安險如何進一步守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在楊澤雲看來,首先,保險公司應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由於食品安全問題的敏感性與特殊性,食安險的經營風險要高於其他的商業保險。可以通過財政、税收等手段加大對保險公司的扶持,同時對參與投保的食品企業也給予税收上的優惠。其次,完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行的法制基礎。現有的食品安全法僅僅是鼓勵企業投保食安險。
“企業基於僥倖心理和最大利益,幾乎沒有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動力。”基於此,楊澤雲認為,可參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經驗,實行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相結合的方式推行食安險。
食品安全問題日益突出,食安險正“藉機”迎來新的發展空間。當前,多地銀保監局多舉措推動食品安全責任險健康發展。比如四川銀保監局提出,引導保險機構不斷優化食安險條款費率。鼓勵保險機構加大食安險創新力度。加強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法規和保險案例宣傳,增強企業和消費者風險意識、投保意識、維權意識以及索賠意識。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