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築未成年人“保護網”樂陵市未成年人保護先議工作辦公室成立
4月20日下午,樂陵市未成年人保護先議工作辦公室在法院成立,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文鐸與樂陵市委副書記王濤共同揭牌。
未成年人保護是社會的“共同義務”。樂陵市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圍繞“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兩方面,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先議機制落實到位。前不久,由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體局、民政局、團市委、婦聯等八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未成年人保護先議工作的實施辦法》,對先議行為範圍、提請部門和提請程序、受理程序與期限、矯治教育方案等方面進行明確規範,歸口管理、一步到位。
“在接到先議提請以後,我們將職能前移,由法院,檢察,公安三個部門,對未成年人出現的嚴重不良行為進行法律評定和罪錯分級,並根據不同情節作出處置建議。”樂陵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長黃帥介紹,“然後,我們八個部門共同為未成年人制定配套的個性化矯治教育措施,通過社會的合力從源頭上遏制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據瞭解,樂陵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基礎紮實、亮點突出,是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和前科封存率先試點單位,少年審判創新改革工作獲最高院主要領導批示。先議辦公室成立後,將有效建立健全信息發現、轉送、提請機制,根據罪錯程度提出家庭教育指導、心理輔導、社會觀護、社會化服務、司法干預等分類分級措施,最大程度精準矯治教育,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未成年人保護不是單一保護,而是立體保護、全面保護。我們建立的未成年人保護先議聯動機制,屬全國首例。這是我們從‘後端干預’到‘前端介入’的一次探索實踐。”樂陵市人民法院院長邱新華表示,辦公室運行後,將充分利用部門聯動三大優勢,一是制度設計科學,先議流程、矯治教育方案細化、明確、具體,罪錯分級處置。二是參與部門齊全,公檢法司和社會相關部門聯動協力推動落實。三是先議範圍廣泛,包括在校學生和社會上的未成年人,涉及危害社會和校園安全的各類不良行為,分別由教育部門或辦案部門提請啓動先議,全面構築未成年人“保護網”。(崔昕 王明 崔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