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後,就和同事小美帶她兒子涵涵去逛超市,超市裏的東西琳琅滿目,涵涵走到玩具區就像被膠水粘住了腳,走不動了。小美就假裝不在意,拉着他往前走。沒想到,不到兩歲的涵涵發起了脾氣,他躺在地上,哭鬧不休。涵涵的奶奶看不下去了,連忙答應他的要求,涵涵的哭鬧取得了勝利,他得到了那個心儀的玩具。小美朝我做了一個無奈的表情,她覺得涵涵的哭鬧是一種對父母權力的挑戰,並且在這挑戰中他取得了勝利。
後來,小美和我談及這件事,我就説了自己的想法。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應該去遷就孩子。遷就的惡果,可能在小孩子身上表現得不是很明顯,但因此會產生不良影響。這種遷就可能讓孩子錯誤的認為,哭鬧能得到他想要的東西,以後他還會哭鬧,隨着他能力的加強,他的方式也會變本加厲。這種無理將不再只是針對他的父母,還會針對所有人。只要想得到什麼,他都會以無理的方式要求他人來滿足自己,長此以往,孩子將會變成一個蠻橫無理的人。
後來,即便涵涵再怎樣哭鬧,他也不會得到他不應該得到的東西。因為小美下決心要讓他明白,哭鬧是沒有任何作用的。
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事實可以用來證明父母與孩子早期的關係,會影響到孩子將來與人之間的關係。
記得有次,有位鄰居垂頭喪氣地告訴我:“在兒子童年期,我和妻子忽視了對孩子進行尊重父母的管教,那時他就把整個家庭攪得一團糟。妻子認為他還小,相信長大後會變好的,可事實卻全然相反。他變得越來越壞,脾氣暴躁、自私貪婪、自以為是。做錯了事,我們不敢管他,他已經變成了我們一點也控制不住的野馬。他真令人討厭,時常向我們發脾氣,對家中的一切視若草芥,任意踐踏。”
在我看來尊重是相互的,要求孩子尊重父母,父母首先應該尊重孩子。而且要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讓他養成尊重他人的習慣。縱容孩子不是尊重孩子,如果希望把良好的品德傳授給孩子,父母必須以身作則,自己先養成良好的品德。父母在教育孩子前,首先自己必須是非分明,如果自己都不清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那就不能奢望孩子黑白分明。重要的是父母還要知道應該怎樣對待孩子的過失。
每個孩子都是好動、貪玩的,在玩的過程中,不免會撞翻桌子、打壞杯子,但並不是他無理取鬧,而是孩子不小心罷了。對於這種情況,家長的態度應該是不要去責怪和懲罰孩子的無心之失,只需隨時提醒孩子,以後一定要多加小心不要那麼魯莽。但遇到孩子反常的挑戰性行為就一定要採取措施加以制止和懲罰。
如果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以身作則,尊重孩子,那麼孩子尊重父母,也就是自然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