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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面向港澳特區全面開放一般項目申報

由 濮陽南煙 發佈於 綜合

國家藝術基金近日發佈2022年度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自2021年起面向港澳特區全面開放一般項目申報,港澳特區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可直接申報資助項目。

《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22年度資助項目申報指南》規定,藝術機構可申報國家藝術基金“舞台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訓”資助項目,藝術工作者可申報“青年藝術創作人才”等資助項目。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決定,上述資助項目全部向港澳特區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開放。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將組織專家評審,報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審議,確定資助項目和資助額度,並委託香港中聯辦宣文部、澳門中聯辦宣文部作為在港澳特區的工作機構對資助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香港中聯辦宣文部委託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香港會員總會,澳門中聯辦宣文部委託澳門中華文化聯誼會,協助開展相關資助項目管理工作。港澳特區申報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22年度資助項目的時間為2021年7月至9月,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和方式可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站查詢。

國家藝術基金將通過對港澳特區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的資助,促進港澳特區文化藝術事業繁榮發展,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澳門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助力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