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登記長度為18.5米,但實際長度卻達27米,超長近9米的貨廂裏,並排擺放了18輛小貨車,幾乎是一處小型停車場。7月2日,這輛嚴重超長的貨車被交警查獲,司機不僅受罰,還被責令卸貨轉運。
7月2日中午12時30分許,遵義高速交警三中隊民警,從銀百高速公路遵義餘慶龍家收費站進入高速公路時,一輛覆蓋着拼接車篷布的拖掛車,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民警説,該車尾部裝着左高右低的箱裝貨物,因為車身太長,貨車在經過路面伸縮縫或車輛有輕微的顛簸時,車尾及車尾的貨物都呈現出較大幅度的上下顫動,“生怕抖斷開了”。
當巡邏警車跟在這輛拖掛車後近距離觀察時發現,這輛貨車還涉嫌超寬,所載貨物的邊沿幾乎完全壓着道路兩邊的分隔線。過往小車在超越該車時,要儘量靠近中央隔離護欄才能通過。
在跟車較長一段距離後,民警找到安全地方超過車去,並引導這輛重型拖掛車進入飛龍湖服務區接受檢查。當車輛停穩後,民警也被這輛嚴重超長的龐然大物嚇了一跳。
經檢查,該車行駛證中登記的長度為18.5米長(僅車廂)、3米寬。民警現場實測發現,該車車廂長度達27米,寬度為3.6米,均超過登記的長度和寬度。
揭開車上篷布,民警發現,這輛超長車內載着18輛小貨車,最後排的兩輛小貨車,車尾部還懸在車廂外面。
據貨車駕駛人楊某介紹,為了多拉快賺,他找人對貨廂進行了拼接改裝,多出了近9米的長度,這樣可以多裝幾輛車。當天,楊某從重慶出發,準備將這批車運往廣東。
因楊某存在改變車身技術數據等違法行為,被民警處以合併罰款600元、記1分的處罰。同時,民警責令楊某立即對超過規定車廂範圍的商品車進行轉運,並於15個工作日內將車輛恢復至正常登記結構。
貴陽晚報+/ZAKER貴陽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黃寶華
編輯 胡亞妮/編審 鄧文盈/簽發 黃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