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對我來説,説長不長説短不短。因為這15年裏,我的心裏一直都裝着一個人,那個人佔據我心裏太久太久,以至於過了15年我還是忘不了他。我在愛情裏充滿了等待,但一次次盼望卻被一次次失望所打敗,過幾天他就要結婚了,趁他還是別人的未婚夫,我寫下這段字,算是給我15年的愛情做個終結。
2003年我跟他相識,那個夏天,初中班主任認為我的差成績根本不可能考上高中,於是就把我安排在了最後一位,恰巧,跟他一起同桌。那時的他是我們班裏的前十名,長跑全校前十,好學生代表,本來天性自卑的我換到最後一排變得更加沉默寡言。當時的我很想退學,心裏覺得連老師都放棄我了,我自己為什麼還要堅持。現在想想,還好有他,不然現在的我就是一條自暴自棄無所事事的鹹魚。
2004年,臨近中考,他天天給我補課,下午放學後,操場上總能看到我跟他的身影,累了兩個人就在草地上躺一會,渴了兩個人就一起去小賣部吃冰棒。也許,對他的喜歡就是從那刻開始的吧,當週圍人因為你的成績你的樣子而排斥你的時候,往往你會開始留意那個與你並肩作戰對你好的人。一個從小自卑的人會因為別人對你的好而記住對方,甚至會一直記在心裏。這種感覺就像電影《芳華》裏的那句: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最能珍視善良。很理解電影裏的劉峯,他對身邊的人都很好,就是一個無害的老好人,而我也是有求必應型,因為我很害怕因為我而影響別人的情緒,害怕別人因我而不開心。
2005年,中考結束,我們考上了不同所高中,這也意味着我們要分開了。很快,我還是跟不上高中的課程,在新的班級,我還是繼承了過去傳統,成為了班裏的倒數第一。慢慢地,看不到他的日子,學習也變得無趣了很多。幾次老師主動找我談話,希望我可以讀個技校,現在的成績不如去學一個技術。不過,還好我堅持下來了,那時的自己彷彿覺得一旦讀了技校,這輩子跟他就不可能了,衝着這股勁,我考上了高中。
2006年,上高二的我們在畢業一年多後又見面了,他的臉上還是那麼幹淨穿的那麼清爽。而我見他的那天,恰好是我的父母離婚,我跟我媽一起搬家的時候。記得他站在街上,説了句,xx是你嗎?而當時的我滿身髒兮兮的只留下了句我在四中上學就匆匆離去。大概好多人都是這樣吧,在喜歡的人面前一定要乾乾淨淨漂漂亮亮的,我本來就長的不漂亮,出生在農村也不會打扮自己,再加上原生家庭的不和諧,所以我身上沒有很多女孩身上那種自信,那種氣質。我媽從小到大給我灌輸的思想就是,像我這種平凡的女孩,站在人羣裏大家都會把我當空氣。
2007年的寒假,初中班級組織的一次聚會讓我們又遇到了,而那時的他,身邊多了位優秀的女生。當他興奮的向眾人介紹她時,他不知道,當時的我,長指甲深深地嵌入到了肉裏,後來出門才發現自己把自己扎出了深紫色的印跡。不久以後,我們又相遇了,記得那天下午,我們坐在一個咖啡廳裏聊了好多以前的事,他説他要考到北京,他説他媽媽身體不好,他想學醫,他説他害怕跟女朋友分開...我學了近一年,每天凌晨兩點睡覺,實在太困我就用針把自己的手扎出血來也要忍着學習,只為能考到北京能離他近一點,也許是老天看到了我的努力,我考到了北京,離他又近了一些。
2010年,我們又像以前一樣,出來看電影吃飯逛街,他對我説:我是他的好哥們。而我心裏卻想着:如果他説我是他的女朋友,那該有多好!很快,他又有了女朋友,而我也很識相地不再跟他有所互動,我又過上了我的平凡日子,為了不讓自己想他,我拼命的學習,就連室友也很好奇,平時愛煲劇逛街的我,怎麼就愛上學習了。
2011年,我考上了上海一所大學的研究生,而他還留在了北京。我喜歡這樣的結果,因為,我們的距離遠了,我終於能夠忘記他了。可是,誰知道忘掉一個人有這麼難,每次看到路上的情侶,都會不自覺的想到他,想到他也會跟女朋友牽手逛街吃飯,一想到心裏就會酸,心也疼。
2014年,我拿着剛從公司拿到的年終獎,拖着行李義無反顧的北上,去到了北京,終於有勇氣來到他的面前。我認為現在的自己足夠優秀,終於可以站在他面前了。然而現實總是這麼頑皮,當我打電話跟他説我到了的時候,他卻説:好!我跟我女朋友一塊去車站接你。
2017年,作為北漂一族,我終於在北京站穩了腳跟,雖然還住着租來的房子,但每一天過得也特別充實與踏實,每個月給家裏寄點錢,自己還能餘下一部分。在北京的三年,我們時常聯繫,有時候也跟他女朋友一起逛街買衣服,畢竟在北京,他算是我的唯一熟人了吧。
他女朋友説他們這幾年很幸福,他會記得他們之間所有的紀念日,每到紀念日就會送她各種禮物討她開心,一到假期他就會帶上她去旅行,他的朋友圈幾乎全是他倆的合照。突然特別羨慕他的女朋友,我傻傻的卑微着暗戀的人,原來是這麼的幸福。現在想想,我所謂的15年卑微的暗戀也不過如此,又能改變什麼,其實什麼都改變不了了。
年底,我一個人去了趟雲南,半個月的時間,我一個人去了很多地方,在香格里拉海拔4500米的雪山,我寫了一個許願牌,只有四個字...願他幸福。記得他上大學前曾給我寫過一張同學錄,裏面寫着:雨紛紛,只惜四時情深。後來我聽他有了女朋友後把這張同學錄撕得粉碎,但最後,還是沒有骨氣的重新粘了起來。這算是他留給我的唯一一點東西了吧哈哈。
15年我從來沒有跟他表過白,也從來沒有跟他透露過我喜歡他的意思,因為我害怕,我怕我被拒絕後,兩個人連朋友也做不成,與其這樣,還不如默默地把這份愛留在心裏,只要他好,這就夠了。我為了他努力考高中考大學考研究生,只為想最後能完美的自信的站在他面前跟他説句我喜歡你,然而...一切都來不及了。
上個星期,好久沒聯繫的他給我打了個電話,説他要結婚了,當時聽到這個消息我反而沒有太大反應,反而想的是我應該放下了,他説他要陪未婚妻去美國讀博士,他説他好愛她,他説你也該找個對象嫁人了。呵呵,他不知道,我唯一想嫁的就只有他。他不在,我還能嫁給誰呢?
寫到這裏,我想説的是,看到這篇文章的你,當你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千萬不要覺得自己配不上對方,等優秀了再去追她/他,時間是不等人的,未來是無常的,我們都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遇到愛了一定要勇敢去追,不要讓自己的愛情有所遺憾。
我從來不後悔遇到他不後悔默默地喜歡他了這麼多年,我後悔的只是沒有勇敢的跟他説我喜歡你這四個字。
陳樺生,我愛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