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已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工作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30日訊 12月29日,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在12月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截至目前,全國已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工作。 

  據悉,為全面落實國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提出的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目標,生態環境部部署開展了全國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發證登記工作,通過“摸、排、分、清”四個步驟,實施幫扶指導、分類處置,構建了排污許可管理制度、技術規範體系,建成了全國統一的排污許可信息化平台。

  據劉友賓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已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工作。基本摸清全國固定污染源底數,全國各省(區、市)已對384.08萬家排污單位開展摸排核實並完成分類處置。將其中273.44萬家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範圍,對33.77萬家核發排污許可證,對應發證但暫不具備條件的3.15萬家下達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對236.52萬家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填報排污登記表。對其他基本不排污或暫時不排污的110.64萬家永久關閉、長期停產、無實體等企事業單位開展摸排核實並確認標記。

  劉友賓表示,《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草案)》發佈實施後,將進一步規範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管理部門依證監管,對於督促企業履行環保主體責任、推進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將發揮重要作用。生態環境部將積極配合司法部等做好《條例》的宣傳培訓,儘快印發實施《關於構建以排污許可製為核心的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實施方案》,強化排污許可證後管理和執法監督,並按照新老有別、平穩過渡的原則,幫扶企業依法整改,指導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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