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評論員常少華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網絡文明建設的意見》。其中提出,要“注重發揮網民主體作用”“推動網絡空間共治共享”。
什麼是“網民主體作用”?如何推動“共治共享”?每位網民都對網絡空間擔負着責任,不只是享受網絡,更要參與建設和治理網絡。只有這樣,人人才能共享網絡的益處。這也是網民主體作用的體現。
如今人人都在使用互聯網。利用算法,企業、平台百般“討好”用户,讓用户花在互聯網的時間越來越長。用户看似“主動”,其實“被動”。在算法作用下,用户不再需要花時間搜索想看的內容,而是越來越習慣平台推薦什麼就看什麼。這種“方便”,讓網民越來越習慣於消費者的角色,像互聯網的“客人”而非“主人”,對互聯網的責任感逐漸淡化。
與此同時,互聯網亂象叢生。互聯網作為技術,本身沒有好壞。而人如何使用互聯網,卻有好壞之分。不少人在網絡空間肆意妄為,甚至違背法律,破壞網絡風氣,都是沒把互聯網當做自己要愛護的“家園”。
讓網絡環境清朗起來,關鍵在於身處其中的人。做網絡空間的主體,意味着網民不僅是消費者、享受者,也是生產者、治理者,由此才能培養和堅固網民的責任意識。
不少人喜歡在網絡發表言論、文章,製作視頻、音頻,或者和其他網民產生互動,這些無論大小,都可以被理解為互聯網的生產行為。鼓勵越來越多的人主動參與生產,讓更多人蔘與到網絡空間的建設。人們越創造才越珍惜,這樣就會增強對網絡空間的責任感。
作為生產者,不能忽視幾個字的言論或隨手發的短視頻所產生的影響,在互聯網的億萬雙眼睛下,再小的事都可能產生無法預料的效果。“匿名”不代表“放任”,網民更要謹言慎行。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錯誤行為終將受到懲罰。在網絡空間裏,每個人有自己的“屬地”,即在各大平台的個人賬號、主頁等,這些都需要在遵守法律、遵循規則的前提下使用,這是參與網絡共治的網民所需承擔的基本責任,“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作為生產者和治理者的網民,自然會對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有清醒的認識,自覺提升公民素養,增強法律意識,遵守道德規範。這些責任意識在虛擬世界尤為重要。要享受互聯網帶來的自由與便利,每個人便首先要自律。
【編輯:張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