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種官方承諾,消費者購買特斯拉二手車當然也更加地放心了。但2021年7月份的時候,羅祥豪卻發現自己購買的二手特斯拉竟然存在其他的問題。
經過他的調查發現,他所購買的這輛二手車,曾經在2017年和2018年都有過出險記錄,兩次車損高達13588元。羅先生在發現這種問題之後,立刻找到了特斯拉的工作人員進行理論。
經過官方的檢查,官方承認了出售給羅先生的這輛二手車確實存在問題,他們當時沒有檢查出車輛是否存在出險記錄,自然也就沒有把真實情況告訴車主。既然對方都已經承認了,隨後,羅先生就把特斯拉公司和路德思公司告上了法院。
這場官司當中,特斯拉和路德思都如約出庭。
羅先生起訴的理由是:他認為這兩家公司在售賣二手車時,沒有查清真實車況,也沒有將真實信息告訴他,這種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而特斯拉提供的辨詞則是:羅先生購買的那輛汽車是由第三方機構維修的,他們在售賣的時候並不知情,自然也就不存在侵犯知情權了。
因為按照二手車行業的行規來講,車主對所購買的汽車有輕微維修歷史這種事情,應該給予高度容忍才行,買家的知情權範圍也要因此受到一些限制。
因為羅先生所購買的那輛二手車並沒有重大事故,兩次出險記錄也都是符合二手車行規的。所以特斯拉才認為,他們的行為沒有構成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路德斯公司提供的辯詞是:他認為自己不是這起案件當中的賣方,和羅先生也沒有買賣合同關係,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其實通過三方的提供的辨詞我們可以發現,他們的爭議點只有一個,那就是特斯拉所賣的那輛二手車,到底算不算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如今這起案件的結果已經出來了,經過北京市的人民法院判定,特斯拉沒有履行全面告知汽車情況的義務,消費者的知情權也因此受到了影響,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但又因為特斯拉的這種行為沒有涉及到汽車的安全性能、主要功能、基本用途等,對消費者造成的危害也不大,所以只需要賠償羅先生10萬元就可以了。
這起案件的結果出來之後,網友發佈的評論爭議比較大。有些人認為特斯拉比較冤枉,其行為確實沒有構成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而有的人則認為,既然法院都已經判定特斯拉屬於侵權了,為什麼沒有“退一賠三”的賠償呢?
其實法院之所以這麼判,可能就是因為這件事情的影響比較小。特斯拉在2019年的時候,也被一位叫韓潮的人告上了法院。這個人當時也購買了一輛二手車,但特斯拉卻沒有告知切割C柱的問題,並且他們也認為C柱被切不屬於重大事故車。
這一次案件依舊是車主獲勝,並且獲得了“退一賠三”的補償。
所以我們還是要理性看待問題,起碼在評判案件這方面,法官比普通人更具有權威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