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近年來,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積極為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建言獻策,包括增加二級市場違法犯罪懲處力度、完善企業境外上市監管制度與改善商品期貨、商品期權市場流動性等,與市場主體利益密切相關的話題。
“建議以違法收入的兩倍罰金作為基準,以減少違法犯罪行為對市場的干擾。”
“組織各交易所針對流動性現狀梳理、優化品種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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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人民網網友關切做出積極回應,在回覆中表示,進一步健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體制機制,強化重大違法案件懲治和重點領域執法,並指導期貨交易所持續優化合約規則,不斷完善和優化做市商制度,提高期貨、期權做市商流動性供給質量,滿足各類市場參與主體需求,促進市場功能有效發揮。
強化執法震懾
提高違法主體違法成本
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加強投資者保護,一直是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特別是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明確堅持“零容忍”要求,依法嚴厲查處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加強誠信約束懲戒,強化震懾效應。
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説:“市場參與主體違法犯罪成本相對收益較低,‘罰酒三杯’式的懲處無法有效震懾甚至減少各種非法行為。”
對此,證監會在回覆網友時表示,近年來我國在健全法治、完善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和加強投資者保護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行政執法、民事賠償和刑事懲戒相互銜接、互相支持的立體追責體系已初步形成。
據悉,證監會強化執法震懾,依法從嚴打擊市場關注的大要案,向市場傳遞了強烈的“零容忍”執法信號,其中2021年對市場交易類違法行為罰沒款超過20億元,對多數違法主體處以違法所得兩倍及以上的罰款;加強投資者保護,以“康美案”為首例,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正式落地,“追首惡”效應進一步彰顯。
證監會表示,將進一步健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體制機制,強化重大違法案件懲治和重點領域執法,提高違法主體的違法成本,保持打擊資本市場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完善企業境外上市監管制度
有序推進資本市場擴大開放
隨着國內外資本市場的逐年發展,國內企業赴境外上市並不鮮見。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表示,國內企業赴境外上市是深度融入世界經濟的“好事”,對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個別企業出現了財務造假、數據泄露等違法違規行為,損害了中國企業的整體國際形象。”該網友建議,提升對上市企業的服務水平,提供清晰、透明和可操作的規則流程,精簡共享申報文件,逐步縮短審核週期。
對此,證監會在回覆網友時表示,完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監管制度,不僅是助力構建國際國內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實際舉措,也體現了我國堅持開放和安全並重、有序推進資本市場擴大開放的堅定決心。
據悉,目前證監會正積極推動境外上市備案管理改革,《國務院關於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的管理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和《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備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外公開徵求意見已結束。“我們正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做進一步修改完善,下一步擬配合司法部履行後續立法程序後,儘快推動新規發佈實施。”證監會表示。
優化期貨交易所合約規則
滿足各類市場參與主體需求
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期貨交易具有發現價格、迴避風險、套期保值等特點。前不久,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以單邊計算,6月全國期貨交易市場成交量為5.72億手,成交額為47.92萬億元,環比分別增長21.40%和19.48%。1-6月全國期貨市場累計成交量為30.46億手,累計成交額為257.48萬億元。
但隨着期貨交易市場的發展,部分期貨品種流動性問題也顯現出來。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分析稱,以2017年3月31日掛牌上市的豆粕商品期權為例,共8個月份,主力合約對應的豆粕期權行權價高達27個,部分品種合約甚至多達11個月份,單個月份的期權行權價多達30個,直接導致部分商品期貨、期權的部分月份、行權價缺乏流動性,成為殭屍合約,制約了交易量,難以發揮定價效率,更無法服務於套保等風險管理需求。建議證監會組織各交易所針對流動性現狀梳理、優化品種設置,例如減少掛牌月份、加大掛牌月份間隔、增大商品期權的行權價格間距,在市場尚未成熟的情況下優先保證合約的流動性,避免陷入“流動性差—交易量少”的惡行循環,隨着品種的交易量增加再考慮逐步調整品種的設置。
對此,證監會在回覆網友時表示,在期權掛牌月份方面,證監會根據品種運行實際,指導期貨交易所調整了原油、動力煤等部分期權品種合約月份掛牌方式,減少了遠期非活躍月份期權合約數量;在期貨掛牌月份方面,根據現貨市場的季節性生產、陳新貨交替等因素和產業客户的實際需求,對不同期貨品種作出差異化安排;在期權行權價格間距方面,證監會在期權合約設計過程中,根據市場需求設置適當的行權價格間距,以利於發揮期權工具精細化風險管理功能。
“我會將指導期貨交易所持續優化合約規則,不斷完善和優化做市商制度,提高期貨、期權做市商流動性供給質量,滿足各類市場參與主體需求,促進市場功能有效發揮,更好服務實體企業的風險管理需求。”證監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