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3月7日長沙訊 近年來,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甚至遭受傷害的惡性案件頻發。今年1月12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徇私情遭報復遇害,這起惡性案件發生後,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是公平正義的終極守護者。在社會矛盾和訴訟糾紛頻發高發的社會轉型期,法官作為特殊的文職官員羣體,始終處於各種社會矛盾的風口浪尖和社會紛爭的漩渦之中,法官職業羣體受到充分完備的職業保障和安全保護極為必要。”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政協副主席、致公黨省委會主委胡旭晟提議進一步完善我國法官職業保障制度。
作為法律學者出身的連續四屆全國政協委員,胡旭晟多年來發揮法學專長,關注健全法治建設,每年都會提法治相關提案建議。
一直以來,我國非常重視對法官依法履職中的人身安全保護。中辦國辦印發《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人民法院落實 <保護司法人民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 的實施辦法》等,為保障法官依法履職和人身安全提供了較為有力的制度保障。 保護司法人民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
“但由於我國對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安全特別保護的體系性立法建設尚未健全,刑事立法未就侵害法官人身安全作出周延的專門規範和特別保護,大量侵擾行為仍處在立法規制範圍之外,對法官本人及其近親屬人身安全保護的重視程度和措施客觀上存在差異等,凸顯我國法官職業保障特別是法官及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保護制度亟待加強改進和完善。”胡旭晟介紹。
對此,胡旭晟建議,“第一,要制定法官職業保護的專門立法;第二,要建立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保護令制度;第三,要構建有效的受害法官家庭救助體系。”(舒擎 圖文報道)
(中國日報湖南記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