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撞死4人獲刑7年 政法委副書記交通肇事找人頂包案一審宣判 死者家屬:將繼續上訴

由 回秀蘭 發佈於 綜合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實習生 謝樂滋

政法委副書記酒駕撞人致死逃逸案,歷經三次開庭終於迎來宣判。2月2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家屬趙某英處獲悉,內蒙古敖漢旗政法委原副書記潘衞國酒駕撞死4兄弟案一審宣判,潘衞國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司機閆中華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趙某英以及死者家屬都表示無法接受,當庭表示將上訴。

他們告訴記者,關於民事賠償的數額部分他們不在乎,但是前期家屬提出的追究潘衞國酒駕肇事逃逸、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沒有在判決中體現,“我們原本想的是追究他的這些罪名,但最終只追究了一個交通肇事罪,我們肯定是會上訴的。”

政法委副書記酒駕撞死四兄弟一審獲刑七年

聽到宣判結果説“回去商量一下”

此前,封面新聞曾報道,在1月15日上午9:30分,內蒙古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對該案二次開庭審理,潘衞國和“頂包”司機閆中華再次站上被告席,閆中華對於被指控“包庇罪”一事,雖表示認罪,但不認可羈押時間,希望能夠“放他出去”。

去年4月4日,內蒙古赤峯市敖漢旗發生一起3車相撞事故,造成一輛車上的4人趙某啓、趙某海、趙某山、趙某飛死亡。

潘衞國和閆中華正是那場事故中的肇事者,其中肇事司機潘衞國系敖漢旗政法委副書記,閆中華為專職司機。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其駕車發生事故後沒有立即報警而是潛逃藏匿,在調查初始階段,還由同車人閆中華冒名頂替潘某國駕駛車輛發生事故。

2020年7月14日,該案一審階段,受害者家屬請求法院依法追究潘某國的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在民事賠償方面,他們提出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60餘萬元的賠償。

家屬們提出,案發後趙某海雖然受傷,但如果潘衞國沒有逃逸,説不定趙某海還可以得到及時搶救,不致於死亡。

因此,他們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提交了新證據,希望追究潘衞國的交通肇事逃逸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其中,在申訴狀中家屬們提到,潘衞國無視國家道路安全法規,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超速行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不僅未對被害人施救,反而藏匿逃逸,造成4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犯罪行為不僅給國家和社會造成人才損失,而且給家庭造成了巨大物質損失和無法彌補的精神傷痛,應當追究其肇事逃逸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中,趙某英和家人們請求法院依法追究潘衞國的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

2021年2月2日,該案在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宣判,封面新聞記者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全程觀看了直播。

當天上午十點過,法院一審宣判潘衞國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刑期從2020年4月5日起至2027年4月4日止,閆中華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期從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止。潘衞國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66.7萬元,次要責任人楊某新賠償7萬餘元,保險公司賠償17餘萬元等經濟損失。

其中,在當天庭審中,潘衞國和閆中華的辯護人並未到場,閆中華在聽完宣判結果可以離開時,要比身旁的潘衞國更加激動,他起身,示意法警給自己解開手銬離庭。

而當法官宣判結果後,死者家屬趙某英、趙某林等當天表示將繼續上訴,並提出了上訴意見,潘衞國和閆中華在聽完宣判結果後並未明確表示上訴,只是説將回去跟律師商量一下再説。

對話死者家屬:

不接受判決結果 將繼續上訴

此前,交警曾對這次事故形成原因調查分析後認為,潘衞國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超速行駛,遇前方停在非機動車道內的機動車駕駛人開啓左前車門時,採取不當越過道路中心實線駛入對向車道,是形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次要原因是停在路邊的越野車發生故障,駕駛員在道路上臨時停車開關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而司法鑑定檢驗報告書顯示,潘衞國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0.13mg/100ml,屬於酒駕。

2月2日,剛剛參加完庭審的趙某英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對於這個經歷三次開庭(此前該案經歷過兩次開庭)才得到的一審宣判結果,出乎了他們的意料,家屬們認為,在公安機關公佈的調查結果以及公訴機關的指控基礎上,潘衞國應當被追究更重的罪責,“但現在只説交通肇事罪,我們接受不了。”

封面新聞:你們説不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具體原因主要在哪?

家屬:判決才獲刑七年,你覺得這個誰能接受呢?原本,我們想的是既然所有的證據和材料都上交了,那麼他(潘衞國)應該達到了酒駕或醉駕的標準了,為什麼只是交通肇事呢?並且交警都做出了酒駕的分析結果,但是為什麼不追究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現在這樣的判決交通肇事罪是避重就輕,這個我們肯定接受不了。

封面新聞:你們認為原來提的追究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肇事逃逸罪,都沒有體現?

家屬:我們最早提的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沒有追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沒有提到,至於判決的民事賠償部分,我們無所謂,現在主要就是判得太輕了。

封面新聞:你們剛開始提的360餘萬元民事賠償費用,這部分還是沒有達到你們的訴求?

家屬:民事部分的賠償,主要是在於一個責任劃分比例的問題,因為按照我個人理解的話,他(潘衞國)應當是承擔這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的,但現在第三方也鑑定了,劃分了相關責任比例,對於這部分的賠償金額的問題,我們不想做過多糾結,但也會堅持上訴。

封面新聞:那今天庭審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下一步你們具體的上訴方案會是怎樣的情況?

家屬:庭審完後,法官宣判了結果,他們倆也沒有明確説要上訴什麼的,只是説要回去跟自己的律師商量一下,因為今天他們的辯護人其實也沒有到場,但是我們這邊是當庭表示了上訴,至於具體的上訴方案,我們依然會堅持自己的訴求和想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後面也會在上訴書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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