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陳彥霏
9月25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姚策及其家屬處瞭解到,“錯換人生28年案”今天庭審中,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當庭給予了原告姚策先予執行款項支票10萬元。
周兆成律師和法院工作人員幫助姚策上下樓
此案代理律師周兆成向記者解釋,他們在起訴後,希望法院充分考慮本案原告姚策目前患病,急需醫療費以及目前原告姚策已經無力支付醫療費用,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申請法院裁定先予執行,責令被告先行支付姚策醫療費用 360339.54 元。
據瞭解,因病缺席第一次庭審後,當事人姚策坐着輪椅出席了此次庭審。這次庭審的主要內容是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本案後期補充證據進行了充分質證,以及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質證,同時對當事人姚策患病的部分醫療票據進行質證。
此案並未當庭宣判,但周兆成律師表示,對此前被告提出的“對姚策出生時未注射乙肝疫苗和其2歲半時發現感染乙肝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以及參與度是多少進行鑑定”的申請,目前法院並沒有明確告知該案是否要進行因果關係的鑑定,“因為鑑定的事實證據關鍵病例已經被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遺失,所以啓動鑑定根本不具備現實可能性。”周兆成律師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