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每個口罩累計佩戴時間不超過8小時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綜合

針對現階段新冠病毒變異株特點和人羣流行特徵,為進一步指導公眾和重點職業人羣科學規範佩戴口罩,保護自己,保護他人,國家衞健委對《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修訂版)》進行了更新,形成了《公眾和重點職業人羣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省疾控中心對該指引進行了梳理,今日關注普通公眾在哪些場景和情形需要戴口罩,以及如何選擇口罩和注意事項。

對普通公眾而言,需戴口罩場景和情形:

處於商場、超市、電影院、會場、展館、機場、碼頭和酒店公用區域等室內人員密集場所時;

乘坐廂式電梯和飛機、火車、輪船、長途車、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

處於人員密集的露天廣場、劇場、公園等室外場所時;

醫院就診、陪護時,接受體温檢測、查驗健康碼、登記行程信息等健康檢查時;

出現鼻咽不適、咳嗽、打噴嚏和發熱等症狀時;

在餐廳、食堂處於非進食狀態時。

口罩選擇及注意事項

口罩的正確使用、儲存和清潔是保持其有效性的關鍵。建議公眾選用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級別口罩,並遵守以下規定:

正確佩戴口罩,確保口罩蓋住口鼻和下巴,鼻夾要壓實;

口罩出現髒污、變形、損壞、異味時需及時更換,每個口罩累計佩戴時間不超過8小時;

在跨地區公共交通工具上,或醫院等環境使用過的口罩不建議重複使用;

需重複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時宜懸掛於清潔、乾燥、通風處;

戴口罩期間如出現憋悶、氣短等不適,應立即前往空曠通風處摘除口罩;

外出要攜帶備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裝袋或乾淨的存放袋中,避免擠壓變形,廢棄口罩歸為其他垃圾處理;

建議家庭存留少量顆粒物防護口罩、醫用防護口罩備用。

本報記者 王靜宇

來源:成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