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幸福下一個定義

給幸福下一個定義
1

好不容易等到半個月的年假,朋友決定帶父母去旅遊。本來在家已經商議好了住宿的旅館,可當飛機到了地方,出租車輾轉兩個小時,到達旅館時父母卻立刻緊皺眉頭,一言不發。

旅館坐落在城市之外,青山綠水環繞,空氣清新,環境優美。旅館的院子被老闆拾掇得分外乾淨,樹木經過修飾,整齊挺拔。庭院裏還有一方池塘,養了幾尾紅色鯉魚。朋友呼出一口氣,覺得心中淤積的煩惱,全都消失殆盡。然而,父母卻覺得這地方太安靜,太寂寞,違背了他們出來旅遊的意圖。

父親説:“我上山下鄉十幾年,過的都是這種日子。”

母親説:“我每日在家裏,因為覺得太安靜太寂寞,才想出來看看熱鬧,聽聽人聲。”

怎麼辦?當然不能就這樣自私地違背老父老母的意願。朋友嘆一口氣,只能給父母重新訂鬧市區的酒店,讓他們去住那裏。

父親問他:“你還要繼續住在這裏,那麼誰陪我們去逛一逛?”

他只能點頭説:“你們先過去,讓我在這裏住幾日。何況已經交了一個星期定金,省得退訂麻煩。”

其實,一點兒也不麻煩。只是,他實在不願意去鬧市的酒店入住。他整日待在公司,窗外就是繁華熱鬧的街道。滿眼高樓林立,水泥叢林,壓迫得他快不能呼吸了。難得有這樣清淨的地方,他願意多住幾日。

2

他聯絡當地的好友,給父母找了一個導遊,整日帶着兩個老人到人多熱鬧的地方去轉悠。他自己呢,每天早上起來洗個澡,吃完旅館老闆準備的早飯,看看鯉魚,在旅館庭院裏靜靜坐着看會兒書,再去跟父母匯合。兩位老人玩得很高興,與他見面,訴説着所見所聞。

母親埋怨他:“你這出來度的是什麼假,什麼也沒有看,什麼也不去玩。還不如在家裏睡大覺,真是浪費錢。”

他笑笑説:“你們玩得高興,就不是浪費。”

母親説:“要是跟着你,我們還不得悶死?”

他沒説話,只是笑笑。事後,他跟我説:“你看,即使是一家人出去遊玩,追求的目的也各不相同。下次,我打算讓他們跟着旅行團。我自己一個人單獨找個山清水秀的地方,睡上幾天我也滿足了。”

3

沒錯,這樣誰也不用勉強誰,誰也不用遷就誰,幸福感自然不會下降很多。我有位很愛穿高跟鞋的朋友,無論去哪裏,鞋子沒有後跟,她一定不會穿。就算是家裏的拖鞋,也一定要帶着厚厚的鬆糕底。她有時也確實覺得這樣生不如死,“這麼折磨自己,你不是有病吧?”我看着她,實在覺得難以理解。

她笑了笑,説:“也許在你看來是折磨,在我看來是幸福。每次穿上高跟鞋,我都覺得自己非常優雅,非常美麗。”所以,再大的折磨,在她看來都是快樂。“美麗,總是需要付出些代價的。”

只是付出時,有人覺得是種幸福,有人卻覺得是種痛苦,只因為每個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對幸福的定義都不相同。

4

有人覺得在雨中的海邊散步,其樂無窮;有人卻厭惡被淋得渾身濕透。有人覺得舉辦婚禮一定要隆重,叫上所有的親戚朋友,見證自己美好幸福的一刻;有的人卻覺得,婚禮實在是件麻煩的事情,幹嗎要勞師動眾,還把自己累得半死?於是,倆人打包好行李,把想去的地方都轉一遍,也很幸福快樂。

幸福真的有許多種,就像人們説的那樣,一千個人看哈姆雷特,便有一千個不同的哈姆雷特。所以,給幸福下一個定義,實在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因為每個人的心裏都有神秘的地方,每個人的心裏都有自己的慾望和追求。

正如那位名作家説的那樣,甲之寶藏,乙之砒霜。有人覺得臭豆腐奇香無比,有人聞到卻會立刻嘔吐。喜好實在不能夠勉強。

不過,也有人認為,為了喜愛的人勉強自己,也不失為一種幸福。只是不知道,這種勉強到底可以維持多久。倘若真的是一輩子,都願意默默付出,安靜承擔,當然也不失為一種幸福吧。

END

文字:《思維與智慧》,來自《這輩子我要活得酣暢淋漓》

原題為《每個人的所欲都大大不同》

供圖: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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