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核酸影響徵信”引關注,“徵信”工具應如何正確使用,“濫採濫用”如何應對

徵信相關話題再引關注。11月27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期一則“不做核酸影響徵信”的消息引發熱議,圍繞“徵信”這一信用工具如何使用等話題熱度也有所升高。

“不做核酸影響徵信”引關注,“徵信”工具應如何正確使用,“濫採濫用”如何應對

合理使用“徵信”工具

根據居民展示的信息,居民收到落款為轄區疫情防控辦的短信中要求,對應街道居民要在11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間完成三天三檢,對於未按照要求進行檢測的人,將影響出行和個人徵信。

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梳理發現,本次事件並非首次因為使用“徵信”工具引起市場關注,此前已有部分地區和機構因此受到質疑。其中具體涉及情況包括“闖紅燈”“隨意燃放煙花爆竹”“話費欠費超過3個月”“在公告場所亂扔垃圾”“欠繳物業費”“欠繳水電費”“高鐵佔座”“不進行垃圾分類”等。

除了前述行為外,還曾有地區提出將“無償獻血”“照顧孤寡老人”等信息引入徵信評價體系,用於評判優質信用用户,但同樣遭到市場反對。另從實際情況來看,最終這類行為都未能與個人徵信情況掛鈎。

而根據央行2021年發佈的《徵信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提出信用信息是指依法採集為金融等活動提供服務、用於識別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等的相關信息。相關信息的採集、處理、評估和使用等都需要在合規的前提下進行。

一直以來,監管部門對於“徵信”這一工具的使用也有着嚴格的規定。在《管理辦法》中,便提到信息使用者使用徵信機構提供的信用信息,應當基於合法、正當的目的,不得濫用信用信息。而核酸與否,並不在徵信信息之列。

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表示,當前央行徵信系統對接的徵信信息包括了銀行等各類放貸金融機構的數據,以及工商、環保、質檢、税務、法院等非銀行信息,包括行政處罰與獎勵信息、公積金繳存信息、社保繳存和發放信息、法院判決和執行信息、繳税和欠税信息、環保處罰信息、企業資質信息等。這也意味着,哪些信息納入徵信,範圍和數據類型都要經過官方的權威認定。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諮詢顧問蘇筱芮進一步解釋道,包括核酸信息在內,“闖紅燈”等信息與徵信掛鈎並不屬於規範的徵信採集行為,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首先是採集個人信用信息時應當採取合法、正當的方式,遵循最小、必要的原則,不得過度採集,也即核酸納入徵信並無相關依據;其次是信息採集的範圍不明確,徵信機構會對採集信息的來源、安全以及授權等進行必要的審查,“闖紅燈”等信息不會被徵信機構所採納。

不過,對於前述情況,對應的街道綜合服務受理中心也於11月26日做出回應,表示短信確為街道發佈,但措辭不當,已對相關環節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明確表示未完成檢測要求的市民徵信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望廣大市民放心。同時,建議市民儘量完成核酸檢測,給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多一份保障。

內外合力維護個人徵信

由於徵信信息關係到個人和企業的信用情況,直接影響到對應主體的借貸、信用評價等,近年來,用户對於個人徵信的重視程度也不斷提高。但與此同時,存在部分機構以“徵信”為手段,違規開展對應業務。甚至還有犯罪分子,打着“徵信”的旗號開展詐騙活動。對此,央行等監管部門也曾多次發佈風險提示,引導用户正確看待個人徵信,並對違規機構做出懲罰。

在於百程看來,開展徵信業務要符合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多項法規,各類機構在使用和表述“徵信”工具、採集個人信息時,同樣也要符合監管要求,否則會誤導民眾,甚至會觸犯法律。

“在數字經濟時代,信用的價值更加凸顯,”於百程指出,“個人要關注個人信用信息,學習信用知識,維護良好的信用記錄。借貸要量入為出,按時還款,避免出現逾期;如果已有逾期記錄,應儘快還款,積極採取措施。”

而用户在徵信領域的合法權益也有保障舉措,當遇到“濫採濫用”的情況時,也可以通過合規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於百程表示,按照《管理辦法》,認為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認為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可以向所在地央行分支機構投訴。

蘇筱芮同樣強調,個人徵信應當由兩方面進行維護,從外部層面看,應當建立系統、規範的個人徵信管理體系,避免徵信濫用傷害到監管權威性及個人合法權益;而從內部層面看,用户應當瞭解徵信的基本構成與管理體系,珍惜個人信用,一年內可主動查詢一至兩次徵信報告,對其中存在的異議及時處理。

北京商報記者 廖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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