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13日電 (李純 黃鈺欽)備受各方關注的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提出,應更加突出本法的保障法定位。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地方和社會公眾提出,應更加突出本法的保障法定位,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相關保障措施。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退役軍人工作”統一修改為“退役軍人保障工作”,刪去部分條款中有關管理的表述。
同時,明確或增加以下規定:
一是國家加強退役軍人保障體系建設。
二是退役軍人優待證全國統一制發、統一編號。
三是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四是國家逐步縮小退役軍人撫卹優待制度地區差異。
五是退役軍人憑退役軍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享受旅遊等優待。
六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充分利用現有醫療和養老服務資源,收治或者集中供養孤老、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軍人。
七是建立健全退役軍人權益保障機制,暢通訴求表達渠道。
(原標題: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二審:應更加突出保障法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