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21日介紹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情況時表示,當前,犯罪分子或是通過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註冊手機卡、銀行卡,以此作為詐騙犯罪的基礎工具;或是利用這些信息對詐騙對象進行“畫像”實施精準詐騙。從檢察辦案情況看,被泄露的公民個人信息種類多,其中不乏個人敏感信息,特別是一些行業“內鬼”泄露信息問題相對突出。
對此,檢察機關將把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作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重點工作,將行業“內鬼”和職業團伙作為重點從嚴懲治。在查辦電信網絡詐騙的同時,溯源上游個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人員,圍繞信息獲取、流通、使用等各環節,同步加強全鏈條打擊;聚焦侵害個人敏感信息、特殊羣體個人信息以及大規模個人信息案件,聚焦重點行業部門和平台企業,強化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辦案聯動,推動源頭治理。最高檢21日還發布了10件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行業“內鬼”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實施電詐等內容。(記者劉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