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朱琳琳)近日,《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精神病患者住院按牀日付費指導方案》出台,明確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精神病患者,在省內醫保定點精神病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病科住院實行按牀日付費。該方案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方案按照精神病診療特點,將住院治療精神病患者費用按照住院時間劃分為三階段。在充分考慮近兩年住院醫藥費用情況、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經與定點醫療機構談判協商後,確定不同級別醫院、不同階段按牀日付費定額標準。定額標準按照第一階段大於第二階段,第二階段大於第三階段的原則,由各市醫保局制定。
同時,方案明確了外傷性等4種精神病患者醫藥費用退出按牀日付費,實行按項目付費的情形。
此外,方案要求各市醫保部門加強對醫療機構自費比指標的考核,明確患者醫保目錄外費用佔比不得超過上一年度,並與基金支付掛鈎,防範醫院轉嫁費用給患者;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精神病規範化診療方案》,規範診療行為,嚴禁通過外購處方、門診處方、門診檢查等方式將住院費用轉成患者門診自付費用,增加患者負擔。
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全省實行精神病住院患者按牀日付費,是推進多元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舉措,建立管用高效醫保支付方式的具體實踐,有利於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診療行為,增強醫療機構主動控費意識,切實減輕參保羣眾就醫負擔,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