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劃定禁燃煙花爆竹區域
本報訊 (記者葉媛媛)近日,定安縣人民政府發佈《定安縣2021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在定城鎮主城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場地及周邊安全距離、山林防火區以內等禁燃區域內全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方案》規定,以下這些區域、場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定城鎮主城區:南渡江沿江路→白芒村→山椒村→莫村→環城北路→香江麗景→仙溝墟→仙龍路→省道S206→定安中學→富民小區→環城南路→南渡江沿江路圍合區域及圍合區域道路(街)外圍50米範圍內,禁燃區總面積17.8平方公里。
全縣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學校、大型住宅小區、敬老院、醫院、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客運車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氣站、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場地及周邊安全距離和山林防火區以內區域。
各鎮禁/限燃區由鎮政府提出,報縣政府同意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