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和楊先生是一對再婚三年的夫妻,楊先生聲稱,他對婚姻秉承一個原則,希望夫妻能夠同甘共苦,這個要求看似很有道理。王女士卻一口否定了,認為他們倆的婚姻必須要區別對待。王女士是個商人,為了東山再起,她把所有的財力都投入了再次創業中,所以她認為特別時期要特別對待。
可是即便如此,在生活中王女士也沒有做得那麼絕對,她認為在丈夫有困難的時候,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她還是挺身而出了的。按王女士的説法,她是從牙縫裏省出錢來幫助丈夫,可謂情深義重。而丈夫所謂的同甘共苦,其實最在意的只是後面兩個字共苦。
王女士想跟丈夫算清楚,再婚幾年裏兩人的經濟糾紛,還有兩人的感情矛盾。如果丈夫的性格脾氣能改一改的話,兩個人還是可以一起過下去的。而楊先生卻表示,婚姻已經沒有必要繼續走下去了,他用了一個字來形容自己的妻子,那就是精。他自認為與妻子不是一路人,所以根本過不到一塊兒去,言語間對妻子很是不屑。
可是5年前在醫院做後勤工作,工資不高,卻很穩定的楊先生為什麼要找這樣一個商人為妻。當時王女士做着工程生意,可是處於再次創業的高投入高風險期。
王女士表示是丈夫楊先生主動地表示了好感,當時自己的父親心臟病住院,楊女士放棄了很多事沒做,天天在家裏照顧父親。後來因為一切生意的問題,手頭的經濟實在週轉不過來,楊先生得知後立馬決定幫忙。
楊先生的雪中送炭,讓王女士很感動,而更讓她堅定地想與之攜手的是來自於楊先生過世的前妻留給他的一封信。楊先生的前妻當時是白血病走的,前前後後一共花了110多萬元,楊先生一直前後奔走,沒有放棄前妻。而前妻臨走前,還寫了一封信,説下輩子還要嫁給楊先生。
前有楊先生對自己的雪中送炭後,又知曉他對前妻的情深意重,個人辛苦打拼的王女士對這樣的男人十分動心。而在談婚論嫁之前,楊先生也告訴王女士雖然前妻生了一場大病,但是他的經濟狀況尚可讓她放寬心。
可是實際的情況是楊先生對自己的經濟情況是有一定隱瞞的,因為弄丟了妻子看病的一些發票,並沒有全部報銷妻子看病的費用,外面還欠了10多萬的債務。楊先生那時的經濟狀況是有些窘迫的,他隱瞞了這個情況,急切又主動的表示了他對王女士的好感。對於他為何選中王女士,他給出了這樣的理由,想和妻子一起出去做點生意,賺一點錢。
兩人迅速地走到了一起,鑑於王女士創業期的經濟狀況,兩人約定好自己過好自己,不給對方添麻煩。可是就在結婚前,楊先生做了一個決定,那就是把女兒送出國留學,可是出國留學需要60萬的學費。
楊先生愛女兒的心,讓他變得盲目,讓他忘了量力而行。王女士依然覺得問題不大,畢竟結婚之前,對於經濟雙方都有過約定,他相信楊先生能夠解決好,可是就在結婚後的第一年過年時,楊先生就向王女士開口了。
學費生活費保證金,女兒出國的費用一筆接着一筆,讓楊先生壓力很大。雖然婚前有過約定,但是楊先生向妻子王女士開口時,顯然覺得理所當然,因為在妻子的生意需要錢運轉時,他曾是多次施以援手的。可是當他有求於妻子時,王女士卻是這樣處理的,當數額不大,只有幾千塊錢時,她會替丈夫解決,可到數額比較大時,她就表示自己實在無能為力。
沒有辦法的楊先生把房子賣了,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也讓他對妻子徹底死心,兩人開始鬧起了離婚。按理説楊先生現在有錢支付女兒的留學費用,也不打算跟着妻子做生意了,他可以和妻子王女士分得清清楚楚。可是沒想到他竟然做了一個大跌眼鏡的決定,就是把賣房的餘款20多萬投到了妻子正在進行的工程中。
當時楊先生出資25萬,王女士出資近300萬,簽好協議,約定二八分成。好像隨着合作關係的確定,夫妻倆已經冰釋前嫌,可是沒想到才三個月,這合作的項目就又生變故了。王女士把楊先生為了女兒留學揹負債務到賣房種種事情,告訴了楊先生遠在國外的女兒,楊先生看到女兒因為妻子的行為受到了傷害,顯然不能夠接受,他堅定的要求離婚。
楊先生迫切的想結束這段婚姻,也讓合作關係畫上句號。觀察員敏鋭地指出雙方當初結合的目的就是不單純,楊先生想要以情得利,而王女士似乎也想以利生愛,當雙方發現得不到自己當初想要的東西時,矛盾自然產生了。兩人的婚姻可以説是困難重重,很難看到希望,分開最好。
調解到最後,雙方理性的選擇了分開,各自過好自己的生活。當初楊先生和王女士他們都是帶着美好的願望進入婚姻的,都想着同甘共苦,攜手撐起一個家。可是最後卻是事與願違,其實是在進入婚姻時的心態出了問題,他們都有需求,可是他們都太急切的索取,看對方能給我什麼,而忘了看我能給對方什麼。
在婚姻中付出往往能比索取換來更多的東西,得到對方的理解尊重,才能讓感情更加堅定,而這些才能換來夫妻倆的同甘共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