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泰國第二波疫情進一步蔓延,近日,泰國政府根據2005年“緊急法令”第9項,第17號條例,進一步對泰國5個疫情較為嚴重的府採取防疫措施,分別為沙沒沙空府、春武里府、羅勇府、尖竹汶府及達叻府。對於進出上述5府的相關人員和車輛進行篩查,如確有需要進出以上地區的人員,必須向當地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在獲得批准後才可以通行。
為加強新冠疫情的預防措施,還使用二維碼應用程序對人員流動進行跟蹤管理。打擊造成疫情傳播的地下賭場,嚴懲對外籍勞工管理不善的官員。
根據泰國2005年頒佈的“緊急法令”規定,在疫情嚴重的以上5個府,流動人員故意隱瞞或虛報行程的將被處以最高2年監禁以及不超過4萬泰銖(約合人民幣8700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