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查人又查房,是為房產税做準備嗎?
現在走到大街上,進入小區裏,聽到、看到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人口普查,請您配合”。10月11日至12月10日,我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正式開展入户工作,此次普查將以202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很多家庭已經接待過普查員了,每個接待普查的家庭還能得到一份小禮物,挺温馨的一個活動,當然也非常有意義。
這次的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況,也就是説,這次人口普查,“查人”也要“查房”。既要摸清全國人口的基本面,也要摸清全國住房的基本面。説是人口普查為何要“查房”?
據相關負責人的解釋,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國進行人口普查普遍採用的方法,因為人都居住在房子裏,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為了查準人口。同時,由於人口居住狀況是重要的民生問題,為了解我國人口的總體居住情況。
事實上,以房查人,也是國際慣例,早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時,我國就將住房情況納入普查範圍。不過,過去查房的覆蓋範圍相對有限,這一次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的大背景下,查房將會更加徹底。
對此,人們不能不聯想到,人口摸清楚了,住房持有狀況的具體情況也摸清楚了,是不是就位開徵房產税最好了準備?
人們的這種聯想不能説沒有道理,畢竟房產税也喊了很多年,現在突然把人口普查和房屋普查同時進行,這看起來,就是要開徵房產税的意思吧?首先,開徵房產税,政府工作報告,早就提出了要求,政府有關部門也為此做好了準備,人大有關委員會,正在就此緊鑼密鼓的準備法律文件。所以,開徵房產税是必然的。
但是,根據人口普查登記的人口住房情況開徵房產税,是沒有根據的。人口普查主要是人口結構情況,而房屋信息,肯定不是很準確,根據也不充分。所以,根據人口普查的房屋信息開徵房產税的情況不存在。此外在這幾年的全國不動產登記,也基本上完成全國聯網的工作,這些數據應該更準確,開徵房產税,肯定是以不動產登記的資料為依據。
在人口普查中,對住房信息進行普查登記,肯定對開徵房產税是有幫助的,主要是分析判斷人們的住房情況,比如,人均住房面積、人均住房套數,各地住房標準等等,這些信息對制定房產税標準是有幫助的。
房產税已經準備可很長時間,為什麼遲遲沒有出台,肯定是遇到了很多的問題。因為房產税開徵的問題,涉及到國家的經濟運行機制,和社會秩序,涉及到千家萬户的利益,特別是在中國房地產市場不穩定的時候,貿然出台房產税,可能會產生想象不到的矛盾和問題。目前,房價已經開始回落,但是,炒房的現象還沒有完全絕跡。像小產權房這類的違法問題,也還沒有找到合適的解決辦法,這些都制約了房產税的出台。
因此,以為人口普查後,就將開徵房產税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本文由“馬躍成”發佈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