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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國家要從這四個方面發力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綜合

  今天(20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相關情況。在談到如何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林表示,將從四個方面發力。

  首先要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備案、註冊、年檢、認定、認證、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準入障礙,清理規範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穩步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建立市場準入壁壘投訴和處理的回應機制。

  其次要全面落實公平競爭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制,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強化反壟斷執法,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許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定期推出市場干預行為負面清單,及時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

  同時要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制度,將承諾和履約信息納入信用記錄,發揮信用激勵機制的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業的獲得感。健全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修復機制,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建立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方面,要鼓勵民營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推動修訂《企業破產法》並完善配套制度,優化個體工商户轉企業相關政策,降低轉換成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春臨:在市場準入方面,推出新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持續開展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典型案例的通報。在招標投標領域,修改完善招標投標公平競爭的制度規則,制定出台《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力爭通過紮實舉措,切實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更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