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傑出人才培養人員可申領“紅包”了

本報訊 記者從南湖區人力社保局獲悉,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嘉興市傑出人才培養工程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2020年度南湖區單位入選市傑出人才培養人員補助申報工作現已啓動,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4日。

那麼,哪些人員可以申領這一人才“紅包”呢?區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補助‘紅包’主要涉及工資外津貼和一次性資助兩大類,可申領的人才對象有所不同。”

其中,可申請工資外津貼的人才對象有兩類,一是南湖區單位入選第二批嘉興市傑出人才〔嘉委辦(2019)3號〕重點資助和第一、第二層次培養人員,在培養期內分別享受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工資外津貼。二是南湖區單位入選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層次培養人員,在培養期內每月津貼分別為1000元、800元、500元。高層次人才工資外津貼按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享受。

可申請一次性資助的人才對象主要指南湖區單位入選第三批嘉興市傑出人才〔嘉委辦(2020)66號〕重點資助、第一層次培養人員,分別一次性提供8萬元和5萬元經費資助,主要用於培養人員的項目開發、成果轉化、學術交流、差旅補貼、獎勵以及工作、生活上的實際困難補助。

有意向且符合條件的人才,可關注南湖人社微信公眾號下載相關申請表。需要提醒的是,高層次人才在申請補助期間,須在南湖區單位全職工作。申請人需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備,並於截止日期前報送至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南湖區行政中心1309室),申領表電子版同時報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據悉,補助資金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核通過後,報區財政局審批,其中工資外津貼直接發放給申請人,一次性資助經費撥付至申請人所在單位,按相關規定使用。涉及人才補貼與南湖區現有政策有重複、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複”原則執行。申報人應誠信申報,凡隱瞞經歷、弄虛作假騙取人才補貼資金的,將追回補貼資金,並取消嘉興各類人才政策申報資格,列入信用黑名單。 

聲明:本文轉載自【南湖新聞網-南湖新聞】,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權,請聯繫更正、刪除。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63 字。

轉載請註明: 2020年度市傑出人才培養人員可申領“紅包”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