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歲古樹在路中央矗立半年,相關部門“集體失明”
“在現場查驗的時候走了過場,給後續工作造成很大被動,確實不應該,以後堅決避免。”近日,面對回訪人員的提問,湖南省岳陽市南湖新區農委(林業局)工作人員説道。
“古樹橫亙路基中央長達半年,相關部門集體失明。”去年底,岳陽市紀委監委通報了一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因工作作風不實、審核把關不嚴,南湖新區農委(林業局)方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市交投集團蔣某、南湖新區農委(林業局)黃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此前,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在南湖新區督查時,發現正在建設的楓樹山路中央赫然矗立着一棵大樹。經瞭解,這棵樹齡為150年左右的古樹,已經影響路段施工半年之久。
影響這麼久的工期,為何沒有及時移走?市紀委監委督查人員心生疑惑。
“古樹是受保護的,如果私自移走要追究刑事責任,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道路施工人員楊某一臉無奈。
瞭解問題後,市紀委監委及時將問題反饋相關職能部門,督促其按程序報批,穩妥移走古樹。目前,古樹狀態健康,道路也恢復了施工。
這麼大一棵樹,為何在規劃時沒有避讓呢?這背後是否存在失職失責問題?市紀委監委隨即對項目建設單位岳陽市交投集團展開調查。經查,該市交投集團委託的第三方中介公司在編制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過程中“偷工減料”。
“對古樹名木開展專項調查時,應經過座談走訪、查詢資料庫等程序,我們只到現場隨便看了下,就出具了無古樹名木的結論性意見。”中介公司負責人劉某如實説。
主體責任去哪了呢?作為項目建設單位,市交投集團相關人員對可行性報告編制工作也只是走過場。
“我們在對報告內容審核時不夠認真,像涉及古樹名木這樣的重要內容既沒問過,也沒到現場核實,就直接拿着中介公司出具的意見,向有關職能部門遞交了申報材料。”市交投集團工作人員戴某説道。
項目建設單位沒有認真履職,職能部門的監管也形同虛設。調查組對林地使用初審單位南湖新區農委(林業局)調查核實後發現,雖然各類驗收表格、相關人員簽名等一應俱全,但是工作人員在現場查驗中走馬觀花,對規劃道路內的古樹“視而不見”。
至此,真相水落石出。“這起案件中,3個相關單位只做書面審核,沒有細緻察看現場,層層監管卻層層失管,是一起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案件。”岳陽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馮為介紹説。最終,3名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同時,市紀委監委責成市林業局加強對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單位的監督管理,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楓樹山路項目所涉中介公司的違規問題。
據岳陽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林彰良介紹,該市把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作為糾治“四風”的首要任務,嚴查快處、堅決問責。去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49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1人,組織處理58人。(通訊員 嚴尚 艾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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