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工務段原段長、黨委副書記蔣浩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
2017年2月至2021年3月,蔣浩先後組織合肥工務段部分領導班子成員違規公款吃喝51次,共計消費金額5.66萬元,其中4.95萬元採取套取工程款方式支付;安排辦公室採購煙酒共計7.93萬元,費用採取套取工程款方式支付。蔣浩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蔣浩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浙江省杭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處原處長王之達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問題。
2013年至2019年,王之達通過簽訂虛假用工合同、偽造工資表等形式套取資金,以春運加班補助、職工慶生費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共計41.41萬元,其中王之達個人領取5.35萬元;違規公款購買超市預付卡、大閘蟹禮券等共計8.18萬元用於送禮。王之達還存在違規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等違紀問題。王之達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不顧實際使用大額財政資金建設景觀工程問題。
2016年至2019年,榆中縣耗資5300餘萬元在縣城北出口修建兩座仿古城門、兩個小廣場和一座雕塑,沒有將有限的財力優先用於改善民生,而是將本應服務羣眾的城市基礎設施建成了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造成不良影響。時任縣委書記王曉寧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時任縣長王林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中國石油崑崙銀行伊犁分行原黨總支書記、行長帥毅林違規公款送禮等問題。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帥毅林安排伊犁分行綜合部以業務招待等名義公款購買8箱48瓶飛天茅台酒用於違規送禮,費用8.97萬元;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以虛列業務招待費的方式套取公款2.02萬元,用於送禮和個人吃喝消費;2019年4月至6月,授意分行業務部編造虛假營銷活動方案,套取公款10.15萬元用於請客送禮。帥毅林還存在違規報銷等問題。帥毅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降為三級正職管理人員,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四川省雅安市石棉縣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吳超平公車私用等問題。
2016年12月至2020年5月,吳超平先後20次因私安排單位公車送其往返成都、雅安、米易等地,產生的費用6000餘元用公款支付。此外,吳超平先後24次以前往省級部門彙報工作、到成都保養車輛等名義違規報銷差旅、住宿等費用2.34萬元。吳超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華潤雪花啤酒浙江區域公司温瑞銷售大區助理總經理康賓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問題。
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康賓超標準乘坐飛機頭等艙、商務艙共11次,涉及金額16760元。康賓受到降級處分,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出,經過持續整治,公款享樂奢靡、鋪張浪費等問題總體上得到有力遏制,但高壓態勢之下仍有一些黨員幹部頂風違紀。
上述6起案例雖然具體情形不同,但都是違背黨的宗旨、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典型。有的政績觀有偏差,“不是自己的錢不心疼”,鋪張浪費、大手大腳,甚至糟蹋財政資金,大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有的把公款當“唐僧肉”,挖空心思“咬一口”,追求個人享樂。
這些行為,揮霍的是國家財產和人民血汗,觸碰的是紀律紅線,不僅違紀者個人受到嚴厲懲處,也助長了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十分惡劣,教訓十分深刻。廣大黨員幹部要切實引以為戒,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強調,厲行勤儉節約是中央八項規定的重要內容,是管黨治黨的鐵規矩、硬槓槓,不論我們國家發展到什麼水平,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傳統和規矩不能動搖。堅守這個鐵規矩、硬槓槓,必須深入落實黨中央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把公款用在刀刃上,自覺反對浪費,堅決抵制享樂奢靡。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出,端午假期即將來臨,越是臨近節點,越要堅持從嚴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守重要節點,採取有力措施,針對節日期間易發的違規吃喝送禮、餐飲浪費等突出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對頂風違紀問題嚴查快處、決不放過,確保節日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