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管住伸向孩子的“黑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情況觀察

  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 題:管住伸向孩子的“黑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情況觀察

  新華社記者

  貴州某縣醫院醫生在接診時發現,一名患者未滿14週歲但已經懷孕,疑似遭到了性侵害。這名醫生打開“守未聯盟”App中的強制報告功能,將此線索向公安機關報告。經查,這名未成年人確實遭受了侵害。

  這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在貴州落地實施的一個縮影。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國家監委、公安部等部門聯合出台《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推動解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現難、發現晚問題。一年多以來,這項制度在各地逐步探索實施,為管住伸向孩子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支持。

  (小標題)“連根拔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根據可疑的情況,判斷其背後可能存在的侵害未成年人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讓施暴者及時得到懲處……一年多以來,隨着強制報告制度宣傳推廣程度提高,這項制度逐漸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

  江蘇連雲港一名女童遭受親屬侵害,無奈之下,這名女童在某短視頻平台上向其他用户發送私信求助,這封私信成了挽救她的關鍵。接到私信的用户立即將線索報告給案發地的檢察機關,檢察機關第一時間鎖定案件發生地,聯動公安、婦聯等多部門解救被害人,還為她申請了司法救助。

  江蘇省檢察機關統計發現,強制報告制度實施以來,接到的報告線索涉及性侵害、遺棄、虐待、故意傷害等,相關案件都得到了及時處置。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檢察官介紹,意見出台後,最高檢主動與有關單位溝通相關情況,並與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等單位部門進行深入探討,共同研究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實的具體舉措。

  目前,民政部已將強制報告制度的落實情況作為全國未成年人保護示範建設標準之一。教育部印發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對落實強制報告制度作出規定。公安部對旅館業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須”要求,要求旅館經營者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

  據介紹,最高檢還督促各地建立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機制,打通制度落實“最後一公里”。遼寧等地檢察機關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工作台賬,對相關報告線索逐案跟蹤。江蘇、浙江、湖北、重慶、福建、廣東、青海等多地形成了成熟完善的強制報告落實機制,檢察機關與相關部門建立了溝通順暢、配合高效、監督制約的工作體系。

  (小標題)努力讓主動報告成為自覺

  貴州一位曾主動報告學生遭受侵害線索的教師告訴記者,教師是接觸學生最多的人,更容易從點滴變化中發現學生的異常,履行強制報告責任,多問一句、多想一步,往往就能及時制止侵害行為,幫助學生改變處境,甚至改變他們的人生。

  但仍有一些地方缺乏落實的主動性。天津市河東區檢察機關在辦理一起強姦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轄區某旅店在辦理入住登記時未核查未成年被害人身份證件,於是及時向該旅店制發檢察建議,當面告知旅店負責人落實強制報告制度的具體要求。

  今年2月,到重慶旅遊的14歲女孩及朋友在一家酒店內險遭不測,但當她向酒店告知自己的遭遇並請求他們協助報警時,卻遭到了拒絕。當地檢察機關就此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地,案發酒店受到了行政處罰。

  強制報告制度在全國實施後,解決相關主體主動報告不及時的問題,正是檢察機關等部門的着力點。

  “保護未成年人,我們基層醫療機構承擔着一定的社會責任,所以我們日常接診中也會注意這方面的情況。”吉林省白城市通榆縣瞻榆鎮中心衞生院院長姜海峯説,強制報告制度出台後,當地要求所有醫護人員在工作中如果發現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情況,既要充分保護孩子的隱私,及時通知家長或者監護人,也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線索。

  鼓勵主動報告的同時,有關部門也對不報告進行及時追責。江蘇無錫江陰檢察機關針對2起學校落實強制報告制度不力的情形,將線索移送市監委。湖南某小學發生教師強姦、猥褻學生案件,涉事學校負責人員隱瞞不報,檢察機關對該校正副校長以涉嫌瀆職犯罪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

  (小標題)確保剛性執行還需更大力度

  一些辦案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儘管宣傳貫徹力度不斷加強,但目前還有單位不知曉強制報告制度,不知道自己的責任所在,報告人還存在害怕被打擊報復等顧慮,主動性還不強。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施行後,強制報告制度成為法律的剛性規定,如何確保執行到位?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部主任王東麗説,各部門加強協作聯動,是確保強制報告制度有效執行的關鍵。“我們聯合監委、教育、公安、衞健等部門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部門的分工、責任等,構建強制報告協作機制,這樣更有利於各部門及時密切配合,提高線索發現和案件辦理的效率,讓強制報告制度的效果得到彰顯。”

  今年5月,最高檢啓動了“檢愛同行 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將強制報告制度落實作為工作重點,計劃利用一年半左右的時間,持續發力,集中推動各地制度落實。最高檢還建立了強制報告倒查機制,在工作中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報告”每案必查。

  對於更好實施強制報告制度,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寧寧建議,在醫生、社區工作者、教師等直接接觸未成年人的羣體中,應該進行更好的普及教育,提高他們發現線索和主動報告的能力,同時要進一步細化相關流程和標準,在全社會營造有利於制度實施的空間。(記者:劉碩、陳國洲、尹思源、朱國亮、趙丹丹、朱翃、熊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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