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回想起來,剛開始收人家的15萬元是最愚蠢、最錯誤的。”“但是當時就沒想到會有這個結果啊,就覺得錢是好東西,把行賄人當朋友,小辮子攥在別人手裏,15萬元買走了我的餘生,我真傻啊!”
這是沙河口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市政公用建設科原科長羅琦被留置期間反思自己時説的話。2020年8月,羅琦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羅琦在組織審查調查之前,只是單位的一名中層科級幹部,職務雖然不高,但權力卻很大,所分管的城建工程項目招標、現場監管、質量檢查、竣工驗收、工程決算等重要環節他都能説了算。一些人也看到了羅琦手中的權力帶來的發財機會,開始以各種手段想方設法接近羅琦,勾肩搭背,實施“圍獵”。
羅琦對施工企業的態度也從開始的一視同仁變為親疏有別,和一些老闆的交往也日益頻繁起來,開始收受一些施工單位和個人給予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他們提供的房屋裝修服務和宴請、娛樂等活動。
然而,貪慾的閘門一旦打開就無法阻擋。羅琦的私慾不斷膨脹,最終把手伸向了自己分管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環節。他利用自己多年任職期間積累的“資源”精心佈局,與多家施工單位負責人組成了固定的“小圈子”,利用權力之便,幫助圈中人中標、承攬工程,再按一定比例收受財物。幾年間,羅琦累計違法獲利80萬元,有的項目“好處費”甚至達到了工程標的額的10%。
讓羅琦最後悔就是最初收取孫某的15萬元錢。孫某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在羅琦的幫助下,獲得了某工程項目,先後兩次送給羅琦15萬元感謝費。然而,羅琦收了錢後,孫某對羅琦的態度發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用羅琦的話來説:“以前我沒收錢的時候,包工頭就像小綿羊似的,他來我辦公室得敲門,很恭敬禮貌的,客客氣氣的,更不敢跟我耀武揚威,我説啥話他都得聽。但收錢之後,孫某就開始跟我牛哄哄的了,也敢和我頂嘴耍態度了。當時我心裏就感覺到不好,拿這個錢早晚會出事。”
儘管如此,羅琦並沒有主動把這15萬退回去,也沒有主動上交組織。反而繼續收取他人錢物,把自己與不法商人牢牢捆綁在一起,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之前我也收過禮、吃過飯,感覺手裏的權力確實挺好用,但是千不該萬不該拿人家的錢啊!拿了人家的錢,就是把繩子套在自己脖子上讓人牽着走,越勒越緊,那種滋味真不好受。”
“我都不相信自己怎麼會演變成這種狀態的,到了違法犯罪這個地步,後悔也晚了,真是眼在流淚、心在流血啊!”
微評從“眾星捧月”“風光無限”到被牽着鼻子走,羅琦品嚐到了被利用的滋味。因為怕被舉報,羅琦的腰桿再也直不起來,對不法商人的要求,一再遷就,最終還是落個雞飛蛋打的後果,換來無盡的痛苦與悔恨。
黨員幹部身在其位,往往成為被“圍獵”的目標。起初,“圍獵者”會使用各種手段讓你上鈎,有的人在糖衣炮彈的攻勢下,漸漸地失去自我,從被“圍獵”發展到甘於被“圍獵”,甚至成為主動的“索取者”。然而,這恰恰是“圍獵者”所要的結果。其實,哪有什麼“被動腐敗”,有些人是揣着明白裝糊塗,明知其行為是黨紀國法所不容的,但還是心甘情願上鈎,與“圍獵者”結成利益同盟。
要想不被“圍獵”,黨員幹部必須自身過硬,既要堅定理想信念,築牢思想防線,又要堅持公正用權、謹慎用權、依法用權,與人交往有原則、有界限、有規矩,堅決防範被所謂的朋友拉攏腐蝕。記住,人無論什麼時候,都要清醒地活着,決不做糊塗的被“圍獵者”。
來源:大連紀檢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