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刻亂畫”應及時嚴懲

據報道,近日3名遊客在八達嶺長城刻名字被行拘、罰款,再次引發公眾對文物保護的關注。

此次處罰之及時讓人稱快。 3月21日下午不文明行為被網友及媒體曝光,次日凌晨3名違法行為人被警方查處,不僅給涉事遊客以深刻教訓,也對類似不文明行為產生巨大震懾。

在文物上亂刻亂畫行為屢禁不止,除了一些遊客素質低下、法律觀念淡薄,一個重要原因是查處速度慢、懲罰力度小、違法成本低。一些地方對破壞文物的人只是罰款了事,且罰款額度低,導致違法者有恃無恐。

事實上,法律針對破壞文物行為有嚴厲的懲罰措施,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已被寫入刑法。如果每一次執法都能行動迅速及時,每一次懲處都能落地有聲,諸如在文物上亂刻亂畫等不文明行為就會越來越少。

許多不文明行為往往發生在監管力量薄弱的地方,懲處不文明行為,離不開社會監督。此次在八達嶺長城上刻名字的3名遊客被及時行拘與罰款,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遊客拍攝的視頻留下了證據,加快了破案和懲處的進程。

現實中,一些景區和文物保護部門攝像頭覆蓋範圍不足,對不良行為的監控範圍有限,存在取證難等問題,導致監控力度不夠。為確保文物保護無死角,需要在加大人員、設備和科技投入的同時,倡導鼓勵廣大遊客勸阻並舉報不文明行為,讓不文明行為隨時隨地受到監督,讓我行我素者付出相應代價。

法律“長牙”,執法有力。在文物上亂刻亂畫,是對法律的漠視、對文明的踐踏、對公共利益的損害。要讓亂刻亂畫的不良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必須加大執法力度,嚴厲處罰措施,同時,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活動,倡導廣大遊客樹立保護文物光榮、破壞文物可恥的意識,讓保護文物成為每一個公民的自覺行動。(韓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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