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 增加“停賽”機制
中新社香港3月25日電(記者 王嘉程)香港特區立法會25日以38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案。根據新的議事規則,在議會內“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將被實施“停賽”。
決議案由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修訂涉及多個方面,包括加入“停賽”機制,訂明在立法會、大會、財務委員會或內務委員會會議上,作出極不檢點行為的議員須被點名及暫停在立法會的職務。新議事規則並賦權立法會主席可禁止“停賽”議員出席會議,首次“停賽”時間為一週,其後再遞增;亦可設立議案辯論時限;及限制議員發言時間等。
建制派召集人、立法會議員廖長江表示,本年度立法會大會只餘下11次會議處理法案立法工作,但目前仍有30條法案有待審議,加上行政長官也表明希望任內完成5項立法工作,時間緊湊。因此,就辯論時間設限,有利提高議事效率。
他認為,近年反對派濫用議事規則程序,故要進行針對性的修改,修訂沒有削弱議會功能,反而可撥亂反正。
據悉,涉及《內務守則》的修訂將於26日(明日)提交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如獲批准將即時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