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
大連市民政局發佈通知
對全市性社會組織
審慎舉辦大型活動做出相應要求
通知全文如下
大連市民政局關於
全市性社會組織進一步
審慎舉辦大型活動的通知各全市性社會組織:
根據大連市疫情防控總指揮部工作部署,現就全市性社會組織進一步審慎舉辦大型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堅持“非必要不舉辦”“嚴控活動規模”的原則舉辦大型活動。對於必要舉辦的大型活動,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活動舉辦單位(主辦、承辦單位)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制定活動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嚴格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要求。
二、原則上不舉辦超過300人的室內聚集性活動。提倡通過線上、視頻、直播等形式,減少會議現場參會人員、縮短會議時間。
三、全市性社會組織舉辦大型活動,應當在活動正式舉辦前15日,向同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
四、疫情防控條件不具備、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的大型活動一律不舉辦。
特此通知。
大連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8日
新聞大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