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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匯點訊 11月30日,南京市檢察院、南京市婦聯共同召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新聞發佈會,在全省率先發布《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白皮書》,介紹市檢察院與市婦聯聯合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的社會化路徑,強化未成年人監護人依法履行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情況。
“此次發佈的《白皮書》,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的基本理論、形式方法、工作程序、效果評估等方面進行詳細規定,有利於推進這項工作規範發展,促進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做深做實。”南京市婦聯副主席魏羣介紹了2020年以來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市婦聯共同開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的相關情況,併發布《2020年—2021年南京市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白皮書》。
發佈會上,鼓樓區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王蘇分享了對未成年人範某某盜竊案做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並聯合專業社會組織力量,對未成年人和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辦理過程。南京市太陽花家庭教育中心負責人宋巖介紹了專業社會組織在檢察機關和婦聯組織指導下,對涉案未成年人個體、家庭和相似家庭開展團體輔導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情況,在大量案例基礎上探索流程規範、提升專業能力的實踐過程。
記者瞭解到,明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將正式施行,此次發佈會強調了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從多個層面體現了國家支持、社會協同和法律保障,為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氛圍打下良好基礎。
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程序表示,本次發佈的全市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典型案例,是市檢察院和市婦聯在廣泛調研、專業評審的基礎上,從案件質量、社會效果、工作做法、典型意義等個多維度評選出的4個案例、1個事例,對類似案(事)例辦理有指導意義。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管鵬飛 通訊員 寧芙萱
編輯: 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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