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的孩子大學畢業半年了,沒有去找工作,窩在家裏,白天睡覺,晚上上網。
最近跟他父母要錢,想去國外遊學。朋友來問我該不該讓他去?
我望着他蒼蒼的白髮説:“你如果真的要為孩子好,就讓他去,但是不要給他錢。”
一
我想到了我妹夫的故事。
他從小就嚮往外面的世界,高中一畢業就先去阿拉斯加伐木存錢,但父母並不給他錢,他也沒向家裏要。
阿拉斯加夏天日照很長,太陽到午夜才落下,三點多又升上來了,他一天如果工作16小時,伐一季木的工資可以讓他環遊世界。
他在走遍世界兩年之後才回大學去唸書,因為是在自己深思熟慮之下才決定唸的科系,所以三年就把四年的學分修完,出來就業。
他工作得很順利,可以説平步青雲,一直做到總工程師。
有一次,妹夫告訴我一個小故事,説那件事影響了他一生:
他在阿拉斯加打工時,在山上,曾與一個朋友聽到狼的嗥叫聲,他們很緊張地四處搜尋,結果發現是一隻母狼腳被捕獸器夾住,正在哀嚎。
他知道那個捕獸器是一名老工人的,他業餘捕獸,賣毛皮補貼家用,但這名老人因心臟病已被直升機送到安克瑞契醫院去急救了,這隻母狼會因為沒有人處理而餓死。
他想釋放母狼,但母狼很兇,他無法靠近。
他又發現母狼在滴乳,表示狼穴中還有小狼。他與同伴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狼穴,將4只小狼抱到母狼處吃奶,以免餓死。
他把自己的食物分給母狼吃,以維持母狼的生命。晚上還得在母狼附近露營,保護這個狼家庭,因為母狼被夾住了,無法自衞。
一直到第5天,他去餵食時,發現母狼的尾巴稍微搖了一搖,他知道自己已開始獲得它的信任了。
又過了三天,母狼才讓他靠近到可以把獸夾鬆開,把它釋放出來。自由後,母狼舐了他的手,讓他替它的腳上藥後,才帶着小狼走開,一路還頻頻回頭望他。
他坐在大石頭上想,如果人類可以讓兇猛的野狼來舐他的手,成為朋友,難道就不能讓另一個人放下武器成為朋友嗎?
他決定以後先對別人表現誠意,因為從這件事中看到,先釋放出誠意,對方一定會以誠相報。
從此,他在公司中以誠待人,每年都升一級,進步得很快。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都過得很愉快,他説,助人的人是比被助的人還要快樂的人。
妹夫對我説,他一直很感謝阿拉斯加的經驗,因為這使他一生受用不盡。
的確,下過霜的柿子才會甜,人也是經過磨鍊才會成熟,而且他知道了自己應該珍惜什麼。
所以,如果一個人大學畢業了還不知道自己要什麼,那麼應該讓他去外面磨鍊一下,讓他自食其力。
二
現在很多家庭嬌慣、寵溺孩子,捧在手裏怕摔了,含在嘴裏怕化了。
當父母恨不得把全世界所有的好東西和所有的愛都給孩子時,卻忘了告訴孩子一件事:生活的艱辛,是難以想象的。父母的過度“呵護”,對於孩子們來説,無疑是一味“毒藥”。
孩子們心安理得享受着一切,根本不知道知足、感恩和體貼父母,更不知道生活的不容易。相反,還滋生了很多虛榮、懶惰的壞毛病。
為人父母,大都希望能為孩子遮風擋雨,掃清他前進路上一切障礙,給孩子一個平安喜樂人生。
然而命運無常,世事百態,父母無法做孩子一世的枴杖。
適當放手,讓孩子不斷歷練,具有抵擋風雨的力量,有智慧有能力過好自己的生活,這才是為人父母最明智的選擇。
梁啓超曾説:“一個人在物質上的享用,只要能維持着生命便夠了。至於快樂與否,全不是物質上可以支配的。我想,有志氣的孩子,總應該往吃苦的路上走。能在困苦中求快活,才真是會打算盤哩。”
物質生活的富裕只是暫時的,父母不可能照顧孩子一輩子。給孩子提供再好的生活環境,都不如讓他去體驗生活的不易。
父母要捨得放下,悟到對孩子最好的保護就是不保護,給他一個機會去證明自己、體驗人生,相信他也能從中得到一生受用不盡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