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檢查出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品,北汽、廣汽、廣汽本田、比亞迪、吉利等25家車企被工信部點名。12月8月,工信部發布公告稱,已約談上述存在違規問題的25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並作出處理決定。
工信部在“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一致性違規企業作出處理”的公告中稱,為規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升生產一致性水平,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約談了前期監督檢查中存在違規問題的25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分析問題原因,嚴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問題。
同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告》管理規定,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工信部對違規企業依法予以撤銷或暫停違規產品《公告》、暫停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等行政處理,並將違規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列入後續重點監管對象。
11月19日,工信部發布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結果,發現部分新能源產品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包括北汽、廣汽、廣汽本田、比亞迪、吉利等25家車企被點名。
工信部表示,為規範新能源汽車生產行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該部建立了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制度。在近期組織的對乘用車、客車、專用車等3個類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25家企業的27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
其中在新能源乘用車方面,共涉及9家企業的9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和保護功能、行李箱容積、輪胎規格、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湖南江南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眾泰旗下生產基地)生產的JNJ7000EVX25純電動轎車(E100)存在兩種問題,包括蓄電池初始容量不符合相關要求;循環100次後放電容量不符合相關要求。
東風汽車DFL7000NAH1BEV(東風日產軒逸純電)車型,存在過放電保護值低於企業技術參數值;過充電保護值高於企業技術參數值。
廣汽集團旗下GAC6450CHEVA5E插電式混合動力車(GS4插電混動)存在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超過備案參數值;車載能源管理系統生產企業名稱與備案參數不一致。
廣汽本田GHA6450NAC5PHEV(廣汽本田世鋭PHEV),事實上就是傳祺GS4插電混動的“換標”車型,是企業應對積分要求下的產物。其所出現的問題與GS4插電混動車型問題基本一致,但廣汽本田世鋭PHEV還存在充電插頭型號與備案參數不一致的問題。
比亞迪BYD7150WT5HEV4(秦插電混動)被檢查發現備胎標識不符合要求。
浙江豪情汽車製造有限公司HQ7002BEV15(帝豪GSe純電動)被發現存在行李箱容積不符合要求。
北汽新能源兩款車型上榜,包括BJ7000C5D3-BEV(北汽新能源EU5)、BJ7000C5E7G-BEV(北汽新能源EU300),分別存在過放電後電池管理系統不符合有關要求;安全帶生產企業名稱與備案參數不一致。
而在新能源客車方面,共涉及10家企業的12個車型產品,涉及低速行駛提示音、車輛喇叭、三角警告牌、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新能源專用車方面,共涉及6家企業的6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報警信號、低速行駛提示音、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據瞭解,此次工信部監督檢查工作是在今年10月開展的,採用隨機現場檢查和抽樣送指定檢測機構檢驗的方式。
工信部表示,接下來將進一步加強對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的事中事後監管,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創新監管方式,豐富監管手段,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切實保障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