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高速路撞死”野豬“ 交警判車主負全責,車主提了一個過分要求!

由 郎文芬 發佈於 綜合

一輛寶馬找高速路上行駛,結果撞死一隻飛鳥,交警判寶馬車負全責。交警很淡定的跟車主説:“你難道要小鳥負責,它可沒保險。”雖然聽着像笑話,但實際情況也是如此。在G15 瀋海高速蒼南路段再次發生了類似的事情。這次車主撞的可不是小鳥,而是一個大傢伙。事故處理完之後,車主提了一個過分要求。

事發當時,陳先生在高速上正常行駛,突然從路邊竄出一個黑影,陳先生反應過來的時候,黑影已經被撞上了,是一頭野豬。陳先生撥打了報警電話,讓警察來處理。交警趕到後發現車輛頭部受損較嚴重,而在車輛後方50米的護欄外發現了野豬,已經死亡。

陳先生説,大概事發當天7點22分左右,他駕駛一輛大眾轎車往台州方向行駛,突然看到一個黑影從綠化帶躥出來,雖然踩了剎車,但是已經來不及了,已經撞上了,隨後就報了警。因為肇事的是野生動物,無法追責和賠償,交警判陳先生全責,以免可以保險獲賠。

事故也處理完了,陳先生似乎不願意離開,他跟交警提了一個過分的要求。他跟交警説,不要跟他搶野豬,野豬是他在高速上撞到的,野豬的所有權應該是他的。車撞壞了,保險還不知道能賠多少錢,這隻業主就當賠償他損失。交警又好氣又好笑,跟陳先生説,野豬是保護動物,他無權帶走。警方會做進一步處理。陳先生不答應,還打投訴電話説交警跟他搶野豬。最後交警將野豬交森林公安做無害處理。

開車在高速路上,基本都又遇到過小動物或者被碾壓的痕跡。因為車高速行駛,即使撞到一隻小麻雀,對車的損傷也是很大的,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沉着冷靜,既然危險不能避免,減速但是不能猛踩剎車和突然變道。在高速上出了狀況,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讓交警來處理。部分野生動物攜帶病菌,不要輕易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