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印發意見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記者劉碩)記者2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近日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實施,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檢察保障。

意見明確,檢察機關要以司法辦案為中心,準確把握切入點和着力點,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

意見要求,檢察機關要依法嚴懲破壞黃河安全和環境資源犯罪,形成有力法律震懾;加強涉黃河流域刑事案件訴訟活動監督,維護法律制度剛性和權威;積極發揮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充分履行公益訴訟職能,強化流域生態環境公益保護。

在發揮公益訴訟作用方面,意見提出,堅持對已發檢察建議和已結案件進行“回頭看”,持續跟進監督,鍥而不捨推動解決公益受損問題。並且,要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助力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意見對深入開展“攜手清四亂、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作出部署,提出要推動該行動常態化、規範化;將聯合整治範圍從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四亂”問題,拓展到其他河湖治理亂象,綜合發揮各項檢察職能作用,保障河道和灘塗綜合提升治理,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最高檢25日還發布了12件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這批案例以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聚焦黃河流域存在的工業廢水偷排、違規私搭亂建、非法佔用農用地等問題,注重標本兼治。

最高檢要求,各地檢察機關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加強協同配合,深化內外部協作,構建上下一體化辦案機制。同時,要深入推行“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河新模式,提高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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