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梅雨已長達35天
成為本世紀以來最長的梅雨季
“梅完梅了”的同時
昨日還迎來今夏首個高温日!
以為熬過黃梅天就好了?
7月16日(本週四)入伏已經安排上了!
“燜蒸煮”也許會遲到,
但高温津貼不能缺席。
今天,高温權益解讀2.0版來了!
一掃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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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除了高温費和清涼飲料,
露天作業職工還有什麼待遇?
答:企業還要備上高温防暑藥品。
根據相關規定,為了保護職工在高温季節的身心健康,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比如毛巾、肥皂等;
除此之外,在工作場所,用人單位還要預備必需的藥品,比如:清涼油、人丹、風油精等。
02
沒有休息場所怎麼辦?
答:單位應設置防暑降温的休息場所。
根據相關規定,為了保障高温作業的職工生命權、健康權,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温工作環境裏設立休息場所,並且對休息場所也作了相應的規定,即需要設有座椅,讓職工能夠在繁重的體力勞動後,有個小歇之處。同時,休息場所還要保持良好通風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温設施。
@所有户外工作者,上海市總工會、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聯合本市16個區總工會和16個產業工會,共創建1170家“户外職工愛心接力站”(戳我瞭解>>>)。無論颳風下雨,“户外職工愛心接力站”歡迎你來!喝喝水、充充電、歇歇腳、享清涼…
03
因高温停工,能否降低職工工資?
答:不能!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當日發佈的預報氣温,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從一定程度上來説,這些規定帶有強制性,用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
強制規定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同等效力。勞動者也應當服從用人單位合理調整高温天氣作息時間或者對有關工作地點、工作崗位的調整安排。
Tips:停止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不意味着職工可以回家,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職工利用這些時間學習、培訓等,也可以臨時調換到温度符合規定的室內工作。
04
高温天氣下工作中暑,算不算工傷?
答:經診斷是職業病的,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夏季工作期間中暑,能不能算工傷,這涉及問題的兩個方面。
首先,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還有三種情形,可以視同工傷。即: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申報工傷認定,怎麼辦?
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期一年為限,千萬不要超出時效。
05
高温天放假能否折算為年休假?
答: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根據規定,職工休年休假,並非隨心所欲,需要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
同理,用人單位雖然擁有管理權,可以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時間,但也要兼顧職工的意願,儘可能做到“兩情相悦”。
如果用人單位“看天吃飯”,刻意在本來就要停工、縮短工作時間的極端高温天氣裏安排職工休年休假,這就是故意侵權,剝奪職工合法權益。
06
企業安排懷孕女職工
在高温崗位工作,合法嗎?
答:不合法,企業必須立即糾正錯誤做法!
女職工除了一般勞動者擁有的勞動權益外,因生理原因,還擁有特殊勞動權益。這些權益都是具有剛性的,必須嚴格執行。
國家明確規定,懷孕女職工不得從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温工作場所作業。只要懷孕女職工工作場所超過了規定的高温,且企業無法有效將温度降下來,或不調換女職工工作環境,用人單位的做法就是違法的。
同時,未成年工也不得從事此類作業。
07
高温天停業裝修,
職工因停工而停發工資,對嗎?
答:不對。
根據相關規定,
企業支付職工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支付工資的具體日期由企業與勞動者約定。
如遇法定休假節日或休息日,企業如果是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的時間;
如果是直接支付工資的,還應該提前支付。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可以重新與勞動者約定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2480元。
08
企業解聘高温有毒有害崗位職工,
需要走哪些必備程序?
答:有嚴格程序。
如客觀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在與職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未成的情況下,解除相關職工的勞動合同,這需要提前30天通知員工或支付代通金(一個月工資)。
如果企業決定裁員,應當提前一個月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將裁員方案公之於眾,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和建議,還要向企業所在地的人社局備案。其後才能解除相關職工的勞動合同。
上述兩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都應當支付相關職工經濟補償金。
此外,這類職工離崗時,企業必須對其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還要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職工患上職業病,企業還不能馬上實施解除其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進行治療。只有待其病癒後,才能實施解除行為。
在此,也要提醒勞動者,如果勞動者願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自願解除勞動合同,其後果就由其自行承擔。
09
工會能否就高温待遇
與企業平等協商?
答:可以!
企業工會組織完全可以代表廣大職工權益,向企業行政方發出協商要約,舉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高温作業和高温天氣勞動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此外,工會組織可以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温作業、高温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如發現違法行為,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履職,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10
企業對本單位防暑降温
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答:對職工職業健康負責!
根據相關規定,存在高温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高温日常監測,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
在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外,用人單位應當制定高温中暑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習,並根據從事高温作業和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
圖文 / 申工社
編輯 / 黃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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