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道】以色列建國初期曾上演讓人不堪回首的嬰兒離奇失蹤事件,大批新國民尚未感受到家園的温暖,卻先體驗了骨肉分離的傷痛。以色列現任政府在時隔70年後終於決定為受害家庭提供經濟補償,但許多受害家庭對此並不買賬。
《以色列時報》22日報道稱,以色列政府特批了一筆1.62億新謝克爾(約合3.21億元人民幣)的補償款,擬為該國上世紀50年代遭受“嬰兒被盜”的家庭提供金錢賠償。受害家庭根據各自情況可為每個丟失的孩子申領15萬至20萬新謝克爾的賠償金。財政部長表示,對於此事的官方調查“尚未完結”,但該事件引起的苦痛已“烙進國家的歷史”。總理內塔尼亞胡在一份聲明中將此事件稱為該國曆史上“最令人痛心的篇章”之一,他還指示以色列教育部,今後要將這段歷史編入教材。
以色列建國之初,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猶太人紛紛被接回定居。但當時很多新國民發現,自家新生兒總是由於不明原因“夭折”,而醫院既不願出具死亡證明,又交不出孩子遺體。輿論廣泛流傳,這些孩子根本沒有死,而是被富裕且不能生育的猶太家庭收養——這些“大户人家”往往有頭有臉,不少人長期定居在西方發達國家。
當時以色列的新國民羣體大多是也門猶太人,因此該羣體受到的傷害最大。據估計,當時也門猶太人每8個孩子中就有1人下落不明,失蹤人口總數在1500至5000人之間,很多媒體將這一“被盜嬰兒”事件稱作“大規模的人口綁架”,認為醫院和當局對此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報道稱,除了也門猶太人外,來自巴爾幹地區、北非和其他中東國家的猶太家庭也有類似遭遇。法新社認為,這一現象折射出猶太族羣存在的“內部歧視”——即歐洲背景的猶太“精英階層”對散落在欠發達國家的同胞形成某種“歧視”或“傾軋”。
以色列《新消息報》稱,負責調查此事的三個調查委員會多年來無作為,僅有2001年的一份調查報告有所發現,其中提及“有69個孩子肯定沒有死亡,他們下落不明”,報告結尾稱“調查委員會對痛失骨肉的家庭表示遺憾”,這被許多受害家庭視為國家在“認罪”。對於此次政府的賠償,許多受害家庭並不買賬,他們想要的是官方的正式道歉,況且,這筆補償金的申領門檻不低,將不少潛在的受害家庭排除在外。一位受訪者稱“政府的表態根本不算道歉。這麼多年過去了,政府還是無法理解痛失骨肉的痛苦與憤怒,簡直是恥辱。”(高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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