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民政部、全國婦聯近日印發的《關於加強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着力提升結婚頒證服務水平,探索將頒證儀式引入結婚登記流程並實現頒證儀式常態化,讓當事人感悟銘記婚姻家庭藴含的責任擔當。
如何看待這一提議?請看以下讀者的評析。
▉ 應當尊重個人意願
篤 鮮
由民政局舉辦的頒證儀式,再怎麼莊嚴神聖,還能強過婚禮嗎?新人們又何嘗不曾在婚禮上説出諸如“永遠愛你”“白頭偕老”等誓言,做到的又有多少?
頒證儀式只是起到提醒作用,不一定能真正發揮作用。所以,這種儀式最好還是作為提供給登記結婚者的可選項而不是必選項,新人想在民政局當眾念一段誓詞拍一些照片,可以;覺得沒必要,也不強求。這樣一來,覺得念誓詞尷尬的領證者不必參與這種形式大於實質的表演,頒證的人也不至於太忙亂。
維繫婚姻靠的不是儀式。個人認為,如果相關部門真想讓即將步入婚姻的人意識到自己必須承擔的責任,莫不如增設像“離婚冷靜期”一樣的“結婚冷靜期”,佈置一些與婚姻道德倫理有關的內容,還有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課程,讓申辦結婚證的人在冷靜期內完成學習任務。這或許會比替他們舉辦儀式來得更加實際。
▉ 儀式感還是不能少
靜 子
和諧穩定是每個家庭都向往和追求的,也是達致社會和諧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化結婚頒證儀式感,是實現此種目標的方式之一。
首先,在結婚登記流程中引入頒證儀式,實質是要求男女雙方以認真嚴肅的態度對待結婚這一行為,無形之中強化了雙方的責任感。其次,儀式所具有的莊嚴性、神聖性也會給當事雙方留下深刻記憶,構成其人生歷程的重要片段。而且,儀式可以為當下留存回憶,而在某種程度上,美好回憶是彌補婚姻裂痕的“黏合劑”。
反對意見多質疑儀式的效果。毫無疑問,儀式並不能解決所有人面臨的婚姻問題,但它依然有其價值,即滿足情感需求。維繫家庭和諧穩定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但是情感因素也必不可少。結婚頒證的儀式感會給男女雙方留下一段美好記憶,這種記憶會內化為一種對婚姻的情感,從而滿足人們在精神方面的需求。
要想發揮好結婚頒證這一儀式的作用,需要多方的合力。相關部門要創新工作方式,注意積累寶貴經驗。婚姻雙方更要秉持嚴肅態度對待這一莊嚴儀式。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儀式流於形式,真正發揮出儀式所具有的功能。
▉ 不如讓證婚社會化
木須蟲
不可否認,頒證儀式的提議富有善意,但是通過儀式感強調婚姻道德,並不是必須有。一方面,家庭最重要的是責任與擔當,而這需要夫妻雙方用一生的時間去體悟與經營,儀式感不足以承擔全部。另一方面,引入頒證儀式面臨實務操作中許多問題。
早在2013年,民政部就曾提出推廣結婚登記頒證制度,但並沒有得到普遍落實。原因在於,該制度在承載道德教育功能的同時,會成為公共服務的一部分,必須從客觀條件上滿足儀式時間、場地和人員的需要。對於很多地區來説,尤其是在扎堆登記、只走30秒程序還人滿為患的時段,舉辦儀式並不現實,最終又會淪為一種形式。
加強婚姻道德教化,不宜搞簡單的儀式迷戀,也不宜由公共服務大包大攬。遵從社會的既定風俗,發揮社會的自我調節功能,或許會起到更好的效果。比如,規範社會婚慶禮儀行業服務,將證婚納入婚禮程序,形成證婚相對統一的儀式規範。如此一來,既推動了家庭責任感教育,又豐富了婚禮儀式、方便了社會,還能規避行政工作的低效與浪費。
【欄目主持人】丁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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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