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良好網絡空間 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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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網絡不良內容影響,多國通過制定相關法律、加強行業自律、推動各方合作、強化技術屏障等方式,對青少年上網行為進行引導和保護。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數據顯示,全球互聯網使用者中超過1/3為未成年人。多國正在積極探索實踐,努力維護未成年人網絡權益。

嚴格立法 協同管理

法國國家信息自由委員會今年2月發佈的報告顯示,法國82%的10歲至14歲青少年經常在沒有父母監護的情況下上網。15歲至17歲的未成年人中,這一比例達到95%。

為防止未成年人遭遇網絡侵害,早在1998年,法國政府便修訂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製作和傳播不良影像加重定罪和量刑。在網上向未成年人傳播色情內容最高可處以7年監禁和10萬歐元罰款。在政府的監督管理下,法國相關行業協會和組織積極按照法律法規開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

成立於2005年的法國“電子—兒童”協會,是法國國民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共非營利性協會,通過為學校、父母、學生提供諮詢和培訓,幫助他們瞭解互聯網存在的風險。協會向學校和家長免費提供家庭網絡管理軟件,並開通諮詢熱線,提供實用建議和心理援助。執行董事朱斯蒂娜·阿特朗表示,協會還開展專業培訓,為保護未成年人網絡安全提供人才支持。

法國中小學設置了網絡安全課程,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上網習慣。網絡運營商共同成立法國域名註冊協會、互聯網用户協會等組織,通過開設網站宣傳信息安全法律。法國一家網絡運營商推出了“家長控制端”,既能屏蔽不良頁面,還能限定未成年人上網時間。

政府引導 加強教育

2020年,新加坡互聯網普及率高達88.4%。良好的數字環境為青少年的教育、創新和社交互動提供了方便,但同時也存在網絡欺凌、隱私泄露等問題。疫情防控期間,未成年人上網時間激增,這些風險變得尤為突出。

新加坡的刑法、《電影法》和《不良出版物法令》等都規定,以電子方式傳播淫穢影片、書籍等不良內容的個人將被處以監禁和罰款;如果是向未成年人傳播淫穢內容或者誘使、教唆未成年人實施上述行為的,刑罰加重。新加坡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必須確保所提供的內容符合《互聯網行為準則》,限制一些對兒童有害內容的網站。父母還可以訂閲互聯網過濾服務,保護孩子安全上網。

2012年,新加坡媒體通識理事會成立,通過與政府機構、私營部門、社區團體和網絡大V合作,組織策劃了青年論壇、家長研討會等活動,宣介關於網絡健康方面的重要信息,幫助公眾尤其是未成年人安全使用網絡。

新加坡網絡安全局發佈專門的上網建議,以及各種有關網絡安全問題的指導手冊。網絡安全局提醒未成年人,不要在網絡上泄露個人信息,不要將社交網絡賬户密碼告訴任何人,不要在線發送敏感信息,家長應瞭解未成年人正在使用的信息技術,與孩子討論網絡風險等。新加坡教育部還推出了網絡健康教育活動,設置相關課程,教育學生利用信息技術實現積極目的,成為安全和負責任的網絡用户。

行業自律 內容分級

韓國政府1995年成立了信息通信倫理委員會,負責互聯網信息的審議工作。此後,韓國政府不斷修訂完善相關法律,增加條款來禁止通過網絡傳播對青少年有害信息。韓國《青少年保護法》規定,政府通過對媒體有害信息進行審查,實行媒體內容分級制度。

分級制度從暴力、語言等方面,對有害信息進行5層分級,規定了7歲、12歲和15歲3個未成年人年齡標識標準。互聯網運營商必須根據上述要求,對其發佈信息進行內容分級,互聯網接入中心需要配置過濾系統。

2010年,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發布了《預防和消除網絡遊戲沉迷政策》。依據這一文件,韓國遊戲執行時間限制、身份認證和監督管理機制,運用“疲勞值系統”和“深夜時間關閉”手段。2011年5月,韓國國會通過《青少年保護法》修正案,規定了強制性的“網遊宵禁”制度,即遊戲運營商不能在午夜零時到早晨6時向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開放遊戲。

韓國面向全國中小學校推廣“安心網絡地帶”活動,通過管理軟件,幫助老師和家長及時瞭解青少年手機使用動態等,根據情況提供心理諮詢服務,防止青少年沉迷網絡。目前已經有1843個學校開展了該活動,在校生上網時間減少了約40%。

(本報巴黎、曼谷、首爾、北京6月21日電)

作者:本報記者 劉玲玲 劉 慧 張 悦 顏 歡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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