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深圳市電動二輪車管理、解決電動二輪車管理難題,結合深圳市電動二輪車備案試點工作實際,深圳交警起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調整寶安、光明區電動二輪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並於2020年6月12日至6月22日公示,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至2020年6月22日,深圳交警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門户網站等方式共收到反饋意見573條,其中包括調查問卷430份。約六成市民對科學、合理設置電動二輪車禁行道路持贊同態度。還有2%的市民認為電動二輪車應當在全部道路禁止通行。
這2%的人應該就是那些永遠不用騎車的“土豪”吧,數據足以證明,電動車作為民生剛需出行交通工具,有着絕對無可替代的出行地位。
最新消息,深圳交警部門大量減少曾經禁限電動車通行的道路,進一步方便市民騎電動自行車出行,數量多達189條。
作為禁摩限電最嚴的城市之一,深圳一直在電動車的管理方面極為嚴苛,稱國內最嚴之一也無不可。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189條禁限行道路的解禁,對於電動車產業與電動出行的老百姓而言都有着極為積極的代表作用。
目前全國多地,尤其是一二線城市都開始合理完善道路,並增設非機動車專用道和天橋無障礙設施,以方便電動二輪車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