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廣播協會報道,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8日在奈良縣奈良市街頭演講時遭槍擊,經數小時搶救後宣佈不治身亡,終年67歲。報道援引當地警方消息説,行兇的男子名叫山上徹也,41歲,是奈良本地人。現場發現一把疑似用於行兇的槍支。
《朝日新聞》發佈一張安倍保鏢將嫌犯制服時的照片。
那麼,按照日本法律,犯罪嫌疑人涉嫌何種罪名?會不會被判處死刑?
對此,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彭新林今天(7月8日)傍晚接受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採訪時説,犯罪嫌疑人涉嫌日本刑法中的殺人罪。按照日本刑法的規定,犯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彭新林説,嫌疑人的行為構成殺人罪已毫無疑問。其有殺人的故意,對持槍射擊被害人導致被害人死亡結果發生的可能性有明確認識,而且還是用槍射擊,連續開了兩槍,證明他殺人的決意非常堅決。
“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通常行為人是殺了兩人以上,也就是危害結果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或者被害人只有一人但犯罪性質很惡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的情況下,才會適用死刑。”彭新林説。
彭新林介紹,在日本,嫌疑人殺人如果只是導致一人死亡的話,判處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小,但安倍晉三遭槍擊是在公眾場合,且行為人針對前政要進行槍擊,案件性質比較嚴重,所以極大概率不會輕判,有可能適用死刑。
“儘管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被判死刑的人被執行死刑的情況不多,一般來説,日本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也就是個位數,有的年份甚至沒有罪犯被執行死刑,但根據安倍晉三被槍擊案的社會影響、嫌疑人的犯罪決意和相關情節,我綜合分析這個嫌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不排除實際執行死刑的可能性。”彭新林説。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仁文研究員向記者介紹,在日本,死刑只是作為“象徵性刑罰”來使用。“所謂‘象徵性刑罰’就是現在既沒有徹底實現死刑絕跡,但也不把死刑與其他刑罰並列作為常規性的刑罰使用,死刑的適用少之又少,僅僅帶有一種象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