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駁斥:任何外籍身份都不是“護身符”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12日就加拿大妄評中方依法處理加在華公民個案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8月10日、11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案、邁克爾案公開宣判。加方就此發表聲明,指責中方對二人有關判決,稱中方“任意拘押”邁克爾、對謝倫伯格“任意”作出裁決,將繼續尋求邁克爾獲釋、對謝倫伯格寬大處理。歐盟、英國等亦發聲支持加方。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華春瑩説,加拿大糾集個別國家,罔顧事實,混淆是非,對中國有關法院依法處理加在華公民個案指手畫腳、説三道四,嚴重侵犯中國司法主權,嚴重違背法治精神。中方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她説,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走私毒品數量特別巨大。邁克爾因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犯罪被提起公訴,該案於今年3月依法開庭審理。中國有關法院在審理查明犯罪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對上述案件作出公開宣判。二人的各項合法權利均得到了充分保障。

  華春瑩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無論違法犯罪人員是什麼國籍,司法機關均嚴格依法處理、一視同仁,任何外籍身份都不是“護身符”。加拿大一方面標榜“法治國家”和“司法獨立”,另一方面公然干預中國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公然踐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充分暴露出其搞“雙重標準”的虛偽面目和將法律問題政治化的真實意圖。

  “我們奉勸加方,搞‘麥克風外交’、拉幫結派對華施壓的企圖過去沒能得逞,將來也絕不可能得逞。我們敦促有關國家拿出法治精神,尊重中國司法主權,停止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華春瑩説。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676 字。

轉載請註明: 外交部駁斥:任何外籍身份都不是“護身符”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