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揭英國救濟院強迫“窮人勞動”黑歷史:管理極為嚴酷,環境非常惡劣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綜合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英國廣播公司(BBC)近日成為抹黑新疆棉花“強迫勞動”的主力軍。然而它們散佈的這些謊言,卻是西方按照當年自身黑歷史編造出來的,人們可以從中看到美國黑奴手工採摘棉花的血淚歷史,以及英國救濟院中隱藏的“強迫勞動”殘酷制度。

“以國家力量強迫勞動”

救濟院,又稱濟貧院,是19世紀至20世紀初,由英國設立的所謂“社會福利機構”。雖然救濟院的中文譯名聽起來像是慈善機構,但實際上它的英文名稱是Workhouse,直譯就是“工作院”。顧名思義,這根本就不是什麼窮人可以得到施捨的地方,本質上是一種盡力剝削勞動力的管理制度的延伸。考慮到惡劣的勞動條件和微薄的報酬,以及其強制勞動的性質,或許稱之為勞動營更為合適。

救濟院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14世紀中晚期,當時黑死病造成歐洲人口大量減少,勞動力價格隨之上漲。從1349年開始,英國政府頒佈了一系列法令,規定勞動力不得自由遷徙,也不得隨意變更自己工作的內容,所有工種都有各自工資上限,並動用軍隊強制執行這一系列法令。它的本質是強迫當時占人口多數的農民不得離開自己的領主,以維護封建領主利益。這些法令打開了英國以國家力量強行管理勞動力的先例。

救濟院制度的雛形出現於16世紀末17世紀初。在“羊吃人”的圈地運動中,無數農民四處流浪,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當時執政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於1601年頒佈《救貧法》,建立“救貧院”,對於有勞動能力者,給予亞麻、羊毛、生絲等原料,強制他們在“救貧院”中工作。這項法令明確規定:在“救貧院”中工作的勞動者,獲得的報酬不得高於“救貧院”外的普通勞動者。這成為後世濟貧制度的核心思想。

伊麗莎白一世的《救貧法》頒佈200年後,英國迎來工業革命。機器的大規模使用,使無數農民和手工業者失去工作,社會再一次面臨衝擊。為緩解矛盾,1795年英國政府頒佈法令,以麪包價格為基準,規定最低生活補助制度。但這一制度遭到資本家及其代言人的猛烈抨擊,認為是在“養懶漢”。

更重要的一點是,此時由於工業革命的發展,工廠需要大量勞動力,但惡劣的工作條件和低微的工資待遇,導致許多工人連35歲也活不過。失地的農民和失業的手工業者寧可流浪乞討,也不願進入工廠工作。

在經濟、社會和勞動力“短缺”等多方面壓力下,維多利亞女王於1834年頒佈“新濟貧法”,1795年的最低生活補助制度也隨之廢止。在“新濟貧法”中,救濟院正式成為濟貧制度的核心。按法令規定,救濟院之外的人員救濟全部終止,一切有勞動能力的人都必須進行勞動,違者將受到嚴厲懲罰。

“窮人的監獄”什麼樣

根據“新濟貧法”成立的救濟院,不久就被稱為“窮人的監獄”。這不僅是因為它的管理制度極為嚴酷,而且建築格局也與真正的監獄相去不遠。這些新建立的救濟院被厚厚的高牆包圍,院內是長方形的廣場,廣場中央是交叉的四棟作為居所的三層樓房。這四棟樓房剛好把院子分割成四個互相隔斷的區域。人們根據自身的性別、年齡和勞動能力等7個標準被安排到不同的區域居住。進入救濟院後,私有財產將被沒收,個人的政治權利也被剝奪。如果一家人都進入救濟院,父母、子女、夫妻都要被分開,並且不能再見面,甚至連哺乳期的嬰兒也只有在哺乳時才能與母親相見。

住進院內的人們每天只能在自己居住區域所屬的廣場中工作和生活,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砸石子、剝線和製作繩子等。他們獲得的報酬與1601年《救貧法》一脈相承甚至更為惡劣。人們所得的食物幾乎無法餬口,而且完不成工作定額,就不能得到規定的食物,有時甚至會受到體罰。當然,英國官方的説法是,這正體現了救濟院的目的:既收容了流民,防止社會動盪,又將流民逼入工廠。因為工廠待遇雖然惡劣,好歹比救濟院的生活好得多。從這個意義來講,將流民逼入工廠可以説是救濟院的主要目的。

正因如此,救濟院的負責者們在實際操作中,把院內原本就低微的生活待遇一壓再壓。其中最著名的醜聞是發生於1845年的安多弗事件。安多弗鎮救濟院院長麥克道格不僅剋扣院中貧民食物,還騷擾院中的女性貧民。當時將骨頭砸碎做成肥料也是許多救濟院的重要工作內容,安多弗救濟院也不例外。麥克道格強令院中貧民完成極大的工作量,完不成者就會被扣除本就不多的食物或是會被鞭打。貧民因此飢腸轆轆,啃食骨頭上的腐肉成為常見現象,甚至人們還為爭奪這些腐肉大打出手。這樁醜聞曝光後,雖然英國輿論大譁,但最後的處理結果居然只是取消救濟院中砸骨頭這項勞作。

當時的文學作品也對救濟院的生活進行揭露,最著名的就是狄更斯的名著《霧都孤兒》。在很多讀者的印象中,《霧都孤兒》的主角奧利弗生活在孤兒院裏,但確切地説,奧利弗成長的地方就是救濟院。著名的“奧利弗要添飯”場景正是救濟院中生活的真實反映。

狄更斯之所以能寫出如此真實的情景,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的家曾距離倫敦的克利夫蘭街救濟院不遠。據考證,小説中奧利弗生活的救濟院中的各種制度,與克利夫蘭街救濟院極為相似。這家救濟院只在週日、週二和週四提供一份麪包,週一、週三、週五則以湯為食,週六既沒有面包也沒有湯,只有一小塊奶酪。這樣的飲食對於10歲的男孩來説完全不夠,無怪乎院中的男孩們會冒死提出添飯的請求。

引發抵制運動

由於救濟院制度引發嚴重的人道主義災難,英國各地陸續掀起反“濟貧法”運動,抵制建立救濟院。英國政府雖然沒有停止這一制度的實施,也不得不採取措施改善救濟院中的生活條件。

從19世紀後期開始,英國救濟院開始一系列改革,包括將院中的醫療所分離出來,成立公立醫院,向國民開放。兒童也不再由救濟院收容,改由其他機構進行收容。隨着19世紀中後期英國國力達到頂峯,救濟院內的待遇也逐步好轉,反對救濟院的浪潮逐漸平息。

20世紀初,隨着貧困救助機構逐漸細分化,籠統的救濟院開始解體。1929年,英國頒佈了地方自治法,宣佈自1930年4月1日開始,廢止國立的救濟院,現有的救濟院改名為生活保障設施,轉歸地方政府所有。1948年,英國政府頒佈《國民救助法》,存在了一個多世紀的救濟院正式廢除。絕大多數救濟院的建築被改為養老院存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