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督查組對青海省西寧市和陝西省西安市部分商業綜合體,落實國家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情況進行了實地暗訪。暗訪發現,國家從2018年起連續三年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但這樣的降成本政策紅利卻未能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户,一些企業反映沒有獲得感。
在西寧市青藏高原農副產品集散中心,督查組看到物業服務收費公示欄顯示,商鋪繳納的電費標準是每度1.2元,由0.53元的電度電價和0.67元的公共設施用電及損耗費兩部分組成。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督查組調查發現,該集散中心從電網企業的最新購電均價僅為0.48元/度,而供給商户卻收取1.2元/度,加價幅度達到了150%。督查組走訪了部分商户,均反映集散中心一直按每度1.2元的標準收電費,自2018年以來從來沒有降過價,沒有將國家連續3年實施的降電價政策紅利及時足額傳導下去。
在西寧市王家莊小商品批發市場,督查組從商户提供的水電費收據上看到,商户交給批發市場的電費由0.63元的基本費和0.47元的公攤損耗組成,每度電總計收取1.1元。而該批發市場從電網企業的最新購電均價僅為0.47元/度,加價幅度達到134%。批發市場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2018年以來市場主動降過幾次電價。但今年還沒有按國家關於九五折結算電費的要求降價。督查人員向其宣傳了國家關於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傳導電價優惠的政策,並提出隨意加價涉嫌違法。
在西安雁塔區曲江創客大街,督查組瞭解到商户向物業公司繳納的電費價格標準為1.6元/度。據物業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該物業公司為二級轉供電主體,其向上級轉供電主體支付電價約為1.2元/度,最終到達商户的已經是經過兩次加價的“三手電”。
西安雁塔區曲江創客大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這我們沒有辦法啊,我們這拿的是二手電,到你們這就已經是第三手了。
督查組:你們這(之前)還有一道?
物業:目前拿的是村子裏的(電),村子給賣給我們都一塊多呢
督查組:你們拿多少呢?
物業:一塊二三吧。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知道國家近幾年一直在降電價,但苦於上級轉供電主體不降價,加上公共用電和各類運營費用,其執行的轉供電價格近年來一直維持在1.6元/度的水平。經國家電網公司陝西分公司確認,電網公司直接供電主體為西安曲江國際會展投資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1—9月,該主體向電網公司支付的用電均價為0.64元/度。經過二次轉供後,終端商户需要支付的電價變成了1.6元/度,加價幅度超過150%。
督查組在西安白馬世紀廣場也遇到同樣的情況。商場物業公司按1.5元/度的標準向商户收取電費。他們也不是電網公司直接供電,而是向上一級物業公司——西安奧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支付電費。西安奧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支付的用電均價為0.62元/度。經過二次轉供後,白馬世紀廣場商户需要支付1.5元/度的電費,加價幅度超過140%。此外,督查組在對西安部分社區底商、農貿市場商户等暗訪調查中發現,轉供電加價比較普遍。有些轉供電企業還把應該算入物業費用的支出以一攬子攤入電費的方式,向用户收取高額費用。
據瞭解,督查組將把這次調查發現的轉供電主體涉嫌未落實降電價優惠政策和違法加價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進一步執法調查。(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