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查20年”挖出75歲貪官,警示濫權者別幻想安全着陸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刊發了一則來自內蒙古的消息——內蒙古煤田地質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振林被查。王振林今年已經75歲,此次落馬,距離其退休已有15年。此前,他的兩個老下屬莫若平和郝勝發於2020年4月18日同日被查。

“倒查20年”挖出75歲貪官,警示濫權者別幻想安全着陸

截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瞭解,去年以來通過“倒查20年”,內蒙古方面已查處了不少涉煤貪官。其中有一些人,都是和王振林一樣,在退休之後被查,比如內蒙古自治區原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白盾。而此次落馬的王振林,是內蒙古“倒查20年”以來,年齡最大的落馬官員。

這些退休後的“高齡”官員陸續被查,折射出鐵腕反腐的決心。領導幹部任職有年限,但決策責任和貪腐問題的追究,是終身的。所以,退休並不意味着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從此以後高枕無憂。75歲的王振林落馬説明,倘若領導幹部在任期內濫用權力,牟取個人私利,那麼他永遠面臨被追究法律責任,哪怕已是垂垂老矣,也別幻想可以“安全着陸”。

內蒙古對煤炭領域“倒查20年”的反腐行動,無疑十分必要。小小煤塊牽扯諸多利益環節,這個領域歷來是腐敗的高發區。據報道,有煤老闆被查後,用“每個環節都需要錢鋪路”來描述這一行業的複雜政商關係。個別地方官商勾結、抱團牟利,形成一條隱藏的黑色利益鏈。通過倒查式追責,不僅讓官員終身負責制名至實歸,也給所有後來者敲響警鐘,促使官員謹慎用權、依法決策。

倒查式追責,帶來的猛藥治痾的效果和威力,當然無可否認。不過,也應看到的是,對於這些離任或退休官員的查處,一些由於事隔多年,部分違法違規問題年代久遠,相關人證物證可能滅失,這或將導致倒查難度較大,成本較高,也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因而,在為倒查式追責點贊同時,也需要考慮的是,如何將監督的關口前移,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有病早治,避免難以根治的沉痾。這方面,其實已有制度可循。比如,黨政領導幹部離任審計早就在各地試點和推行。離任審計是衡量官員好壞的一把尺子,意在有效遏制權力濫用,規範用權,避免官員瀟灑“拍屁股走人”。

因此,要繼續高舉倒查式追責這把“利劍”,剷除貪污腐敗的毒瘤。同時,要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讓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動真格,對違法違紀問題早發現、早懲處。如此,才能進一步提升反腐的威懾力,把權力關進籠子,倒逼相關領導幹部慎重對待手中權力,不敢任性而為。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於平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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