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曼德勒省原首席部長佐敏貌被判處4年監禁

  當地時間12月8日上午,緬甸曼德省原首席部長、全國民主聯盟第二副主席佐敏貌被緬甸內比都某法庭依據《刑法》第505條b款和《自然災害管理法》判處四年監禁。據悉,佐敏貌暫時不會移送至監獄,而是在目前拘留點繼續服刑。

  69歲的佐敏貌於今年2月1日被緬甸軍方扣押,2月3日被短暫釋放後再次被扣押至今。他是緬甸前執政黨全國民主聯盟的第三號人物,僅次於黨主席昂山素季和第一副主席温敏。此外,佐敏貌於2019年確診患有血癌。(總枱記者 高佳義)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19 字。

轉載請註明: 緬甸曼德勒省原首席部長佐敏貌被判處4年監禁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