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普惠型商業補充醫保產品發佈
本報訊 (記者 黃紅芳) 江蘇省醫保局會同13個設區市醫保局、全國11家商業保險公司4日共同宣佈,在全省推行首個與基本醫療保險相補充銜接的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江蘇醫惠保1號。江蘇8000多萬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不限參保年齡、健康狀況、既往病史、職業類型等均可投保。據瞭解,目前產品已進入推進實施階段,預計參保人員本月底或下月初即可自願參保。
省醫保局局長周英介紹,與一般商業醫療保險品種不同的是,江蘇醫惠保1號不僅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保範圍內個人自付報銷,還提供醫保外的費用報銷。基本醫保範圍內個人自付部分重點保障住院、門特治療以及使用國家談判“雙通道”藥品發生的醫保目錄內費用,經基本醫保保障後個人自付費用較高部分。醫保內個人自付部分年度免賠額1萬元,“超過免賠額0元至10萬元”賠付65%,“超過免賠額10萬元以上”賠付77%,最高賠付額100萬元。
基本醫保保障範圍以外部分重點保障住院和門特治療發生的合理且必須的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費用,包括醫保目錄外自費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部分年度免賠額2萬元。“超過免賠額0元至10萬元”賠付55%,“超過免賠額10萬元以上”賠付67%,最高賠付額100萬元。
為緩解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問題,產品對經上述兩項保障責任保障後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再予以賠付(包括免賠額1萬元和2萬元在內的自付和自費總費用)。該項保障責任免賠額5萬元,超過免賠額賠付比例為45%,最高賠付額100萬元。
江蘇醫惠保1號不限制既往病史參保,首次參保有既往病史的人員,上述三項保障部分賠付比例下降10個百分點。此外,產品還對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進行補充保障,以進一步減輕相關患者高額費用負擔。
據瞭解,目前江蘇醫惠保1號產品保費擬定為每年158元,原則上每年第四季度為集中銷售期,在此期間購買產品的參保人員,次年1月1日起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鑑於今年首次推出,集中銷售期可適當延長。產品將採取“共保”運營模式,由1家保險公司主承保,其餘10家保險公司“共保”,充分調動商業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形成合力、共擔風險、共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