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2011年“3·11”東日本大地震引發的福島核事故,日本最高法院17日對福島災民提出的4起集體訴訟作出統一判決,認為政府對福島縣及周邊居民疏散避難多年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這也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就日本政府是否對核事故有責作出判決。結果一出,引發了福島災民的強烈不滿。
“人禍”之訴
受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的大地震及海嘯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1號至4號機組發生嚴重核泄漏事故,還產生大量核污染水。
2012年7月5日,日本國會福島核電站事故獨立調查委員會公開調查報告,把福島第一核電站輻射物質泄漏的原因定性為“人禍”。福島核電站事故獨立調查委員會發布的報告共5冊,超過600頁。“依據委員會的研究,2011年3月11日,福島第一核電站據信處於脆弱狀態,無法確保能夠承受地震和海嘯衝擊,”報告説,“儘管有機會採取措施,監管機構和東京電力公司管理層蓄意拖延決策,沒有及時採取措施。”
據瞭解,東電在核電安全運行方面屢有不良記錄,在福島核事故發生前後均有隱瞞、虛報和篡改信息的前科,包括核污染水處理問題,而日本政府方面對此卻一再“寬容”。在2011年大地震和海嘯發生後不久,多家日本媒體就指出日本政府危機應對工作混亂無序,是人為因素導致危機惡化。
然而,在這場福島災民向日本政府索賠的集體訴訟中,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的判決指出,“估算的海嘯與實際海嘯的規模和方向均不同,即使政府行使監管權限勒令東電採取必要措施,也很可能無法防止海嘯導致大規模水淹”。
“甩鍋”之判
不同於日本政府免於賠償責任的命運,今年3月4日,東京電力公司的上訴則被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駁回,需向災民賠償約14億日元。
此前在日本各地避難的福島災民向日本政府和東電要求賠償的集體訴訟共有約30件,此次就福島避難災民在福島、羣馬和千葉提出的三起訴訟作出判決,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作出要求東電賠償的判決。
△東京電力公司代表向福島災民道歉(時事通訊社報道截圖)
當地時間6月5日,因在福島核事故受害者提起的賠償訴訟中敗訴,東京電力公司首次以其社長的名義向核事故集體訴訟案的原告方道歉,承認核事故給民眾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
免於向原告方道歉和賠償的日本政府,為了解決核泄漏事故處理中產生的大量核污染水問題,給出的解決方案是“排放入海”。
日本政府於去年4月13日召開內閣會議,正式決定將這些核污染水過濾並稀釋後排入大海,並計劃於2023年春開始實施。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5月18日通過了東京電力公司去年底提交的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計劃草案。該草案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論證排海計劃符合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的相關要求,第二部分論證該排海方案對人和環境影響甚小。
日本政府宣稱,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前將經過淨化處理以大幅降低所含放射物水平。不過,海洋生態學專家和環保人士指出,這一方案對人類社會和海洋生態環境健康的潛在威脅難以估量。排污入海計劃受到國際社會、特別是利益攸關方的廣泛質疑和反對,在日本國內也受到漁業團體和在野黨反對。
清理之難
直接把核污染水傾倒入海,放射性物質將會以怎樣的方式影響海洋呢?
所謂核污染水,是指福島核電站發生事故後,為防止堆芯熔化,不斷向反應堆注入的冷卻水。此外,不斷會有雨水和地下水自動流入。當前狀態下,福島核設施每天會產生140噸的核污染水。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核廢水會被送入“多核素去除設備”進行淨化處理。核污染水中包含的“銫”和“鍶”等62种放射性物質會被吸收,但包括“氚”等在內的放射性元素難以徹底清除。
德國海洋科學研究機構指出,福島沿岸擁有世界上最強的洋流,從排放之日起57天內,放射性物質將擴散到太平洋大半區域,3年後美國和加拿大將遭到核污染影響,10年後蔓延至全球海域。
福島之困
過去一年來,福島第一核電站報廢工作中,最核心、最艱鉅的工作——如何取出堆芯熔燬的核殘渣進展不大。據日本國際核退役研究所推測,在核事故中熔化的燃料棒和壓力容器內的其他物質混合起來的核殘渣,總重達880噸。
日本京都大學的退休研究人員小出裕章認為,日本政府和東電制定的用時30年到40年的反應堆報廢“路線圖”是無法實現的“幻想”,因為“100年也不可能”取出那些大量散落的核殘渣,只能用“石棺”封上。
目前,在福島曾下達疏散指令的十一個地區,重建後居民的居住率只有30.9%,農田耕種面積為32.2%,工商業重啓率也僅有30.9%。更加令人擔憂的是,2月份發佈的居民健康調查中,福島縣青少年甲狀腺癌的發病率增加了118倍,相當於每100萬人中就有236人患病。
據日本共同社6月3日報道,聯合國負責國內流離失所者人權狀況的特別報告員塞西莉亞計劃將於9月26日至10月7日訪問日本,並對日本福島縣疏散人員的生活狀況展開調查。據塞西莉亞透露,調查的具體日程尚在協調。據悉,塞西莉亞自2018年起要求訪日,而日本政府卻一直予以擱置。
民眾之怒
在日本最高法院作出政府無責的判決當日,法院外聚集了幾十家的日本媒體,以及近500名的日本民眾。中央廣播電視總枱記者在現場看到,敗訴的消息傳出之後,原告的代表用擴音器向法院內高喊,他們對判決結果不服。
來到現場的福島居民們表示,很期待地以為會判決日本政府有責任,現在真是太失望了。如果當初日本政府能夠規範管理好東電公司,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故。但法院卻沒有作出這樣的判決,真的是非常遺憾。
他們在對判決結果表達了不滿的同時,也表示今後會繼續在日本各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向日本政府追責,並要求日本政府援助災民的生活及心理重建,以及核輻射地區的除污作業。
據統計,受2011年“3·11”大地震以及核事故的影響,目前仍有3萬多名福島居民背井離鄉,在外避難。儘管6月12日,日本政府首次對福島縣內部分輻射高污染區解除了避難指示,但目前此區域登記的30户居民中,僅有4户有意願返鄉居住。